大会决议

51/165.  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资源的净转移

  大会

  重申其1992年12月22日第47/178号决议和1994年12月19日第49/93号决议,

  注意到《1996年世界经济和社会概览》,尤其是其中题为“国际经济”的第三章,以及秘书长关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资源净转移的报告,

  认识到发展中国家固然对其自己的发展负有首要责任,但也继续需要国际社会通过创造有利的国际经济环境对发展中国家解决其经济和社会问题的努力给予大力支持,

  注意到对许多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的发展中国家以及最不发达国家来说,官方发展援助仍然是支助其发展努力的重要的外来财政资源,

  认识到私人投资的作用日增,而且多边贸易谈判乌拉圭回合的完成是国际社会迈向扩大法治的国际贸易体系、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以及创造更安全的贸易环境的一大步,

  注意到进入发展中国家的资本流动、特别是私人资本流动已经大大增加,但并非所有国家都受惠于这种流动,且短期资本流动动向可能是不可预测的,

  又注意到将来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净资源转让路线有赖于面向增长的支助性国际经济环境和健全的国内经济政策,

  强调短期私人资本流动的不可预测性,其流动尤其受到利率变动以及国内和国际经济环境中其他可能波动的影响,

  注意到1990年代布雷顿森林机构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净资源转让实际上呈负值,虽然流入非洲国家和一些亚洲国家的呈正值,并注意到1990年代个区域银行流入发展中国家的净资金流动整体上普遍呈正值,虽然1994年和1995年略呈负值,

  最近官方发展援助整体水平下降的情况表示关切

  念及所有国家、特别是对世界经济增长和国际经济环境有举足轻重影响的主要工业国家应继续努力促进持续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缩小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不平衡,并与发展中国家合作,以提高其解决和减轻在货币、金融、资源流动、贸易、商品和外债方面各种重大问题的能力,

  1.  强调需要加强努力,确保大量资源流向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通过扩大多边信贷,促进外国直接投资,增加优惠和非债务类的资源;

  2.  又强调私人资本流动是可持续发展筹措资金的重要外来资源,而吸引这种投资,除其他外,需要具备健全的财政和货币政策、负责任的政府机构和透明的法律与规章制度;

  3.  重申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急需官方发展援助,并促请各国按照国际协定的承诺,务求给与发展中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尽快达到发达国家国民生产总值0.7‰的商定目标,而且如曾经商定,给与最不发达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也尽快达到发达国家国民生产总值0.15‰的目标;

  4.  强调必须动员公众支持发展合作,除其他外,采取基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伙伴关系的政策,其中酌情列入双方商定的发展目标;

  5.  还强调国际开发协会作为世界银行优惠贷款机构的重要作用,它可以促进有关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并敦促捐助国充分履行其承诺,特别是对协会第十一次补充资金的承诺,同时确保今后向其提供足够的资金;

  6.  呼吁所有国家就涉及扩充结构调整专用资金的问题进行合作,共同努力,以期扩充结构调整专用资金实现自给自足,包括提供双边捐款;如有需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应考虑最佳地运用其储备管理手段,便利扩充结构调整专用资金筹措资金;

  7.  促请有关的国际金融机构和捐助国继续努力改善其贷款的质量和效果,特别是通过彻底评价其对所资助的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的助力、有效监测和评价以及酌情提高优惠程度;

  8.  秘书长继续监测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资源净流动和净转移方面的情况发展,利用各有关报告,例如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各区域开发银行提供的报告,同时在《1997年世界经济社会概览》中就此提出报告,并请秘书长与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以及布雷顿森林机构密切合作,向大会第五十三届会议报告本决议的执行情况。
 

1996年12月16日
第86次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