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议

51/144.  新喀里多尼亚问题

        大会,

  审议了新喀里多尼亚问题,

  审查了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执行情况特别委员会的报告关于新喀里多尼亚的一章,

  重申《联合国宪章》所揭示的人民自决权,

  回顾其1960年12月14日第1514(XV)号和1960年12月15日第1541(XV)号决议,

  注意到法国当局同各阶层人民合作,正在新喀里多尼亚实行积极措施的重要性,这些措施包括环境保护领域的措施和对毒品滥用和贩毒采取行动,旨在促进领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为领土和平迈向自决提供构架,

  在这方面还注意到进行公平的经济及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以及由参与筹备新喀里多尼亚自决行动的新喀里多尼亚有关各方继续进行对话的重要性,

  欢迎协调会议次数增多从而加强《马提尼翁协议》的审查进程,

  满意地注意到新喀里多尼亚与南太平洋区域邻近国家加紧进行联系,

  1.  敦促所有当事各方为了新喀里多尼亚全体人民的利益,在《马提尼翁协议》中期审查的积极结果的基础上,本着和睦的精神保持对话;

  2.  所有当事各方继续促进该领土和平迈向自决行动的构架,其间提供所有的选择和本着以应由新喀里尼亚人民自行选择如何掌握其命运的原则为基础的《马提尼翁协议》的文字和精神,保障全体新喀里多尼亚人的权利;

  3.  欢迎为加强新喀里多尼亚经济各个领域及使其多样化而采取的措施,并鼓励本着《马提尼翁协议》的精神推进这种措施;

  4.  还欢迎《马提尼翁协议》所有当事各方重视促进新喀里多尼亚住房、就业、培训、教育和保健取得更大进步;

  5.  感谢美拉尼西亚文化中心对保障新喀里多尼亚土著文化的贡献;

  6.  注意到旨在保护新喀里多尼亚自然环境的一些积极倡议,尤其是为绘制新喀里多尼亚经济区内海洋资源图并进行评估的“区域生态”(Zoneco)行动;

  7.  确认新喀里多尼亚和南太平洋人民之间的密切关系,以及法国当局和省当局为促进这些关系的进一步发展所采取的积极行动,包括加强与南太平洋论坛成员国之间的更密切的关系;

  8.  在这方面,特别欢迎太平洋区域各国代表团不断的对新喀里多尼亚进行高级别访问,以及新喀里多尼亚代表团对南太平洋论坛成员国的高级别访问;

  9.  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执行情况特别委员会继续在下届会议审查这一问题,并向大会第五十二届会议提出报告。
 

1996年12月13日
第83次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