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决议

51/115.  前南斯拉夫境内武装冲突地区中对妇女的强奸和凌辱

  大会,

  遵循《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盟约、《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宣言》、《儿童权利公约》和其他人权及国际人道主义法文书的宗旨和原则,包括1949年8月12日各项《日内瓦公约》及其1977年《附加议定书》,

  回顾其1973年12月3日题为“关于侦察、逮捕、引渡和惩治战争罪行和危害人类罪行的国际合作原则”的第3074(XXVIII)号决议、人权委员会1994年3月9日第1994/77号决议、大会1993年12月20日第48/143号决议、1994年12月23日第49/205号决议和1995年12月22日第50/192号决议和妇女地位委员会各项有关决议,

  重申安全理事会各项有关决议,特别是1992年12月18日第798(1992)号决议,其中安理会除其他外,强烈谴责了这种不可言状的暴行,

  欢迎1995年12月14日在巴黎签署的《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和平总框架协定》,认为是在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实现持久公正和平的关键机制,

  注意到人权委员会前南斯拉夫境内人权情况特别报告员关于前南斯拉夫境内,特别是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境内强奸和虐待妇女问题的上一份报告,其中特别指出,自秘书长的上一份报告以来,只发生了个别强奸和性暴力事件,

  深信用来实施种族清洗政策的令人发指的强奸行径是蓄意采用的一种战争武器,并回顾其1992年12月18日第47/121号决议,其中除其他外,声明骇人听闻的种族清洗政策是种族灭绝的一种形式,

  切望确保起诉应对1991年以来前南斯拉夫境内所犯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负责者的国际法庭不得继续拖延,酌情将被控在前南斯拉夫境内武装冲突地区授权、协助和施行强奸和性暴力行为作为一种战争武器的人绳之以法,

  强调在这方面必须保护强奸的受害者,对强奸受害者的隐私提供有效保障和身份保密,切望便利她们参加国际法庭的诉讼,并确保防止造成进一步创伤,

  深感震惊在世界各地武装冲突中强奸受害者面对的情况和竟然利用强奸作为战争武器,特别是在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共和国境内,

  赞赏地注意到各国政府的努力和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各人道主义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为协助强奸和凌辱的受害者和减轻其痛苦的工作,

  欢迎秘书长根据第50/192号决议提出的1996年10月25日报告,

  1.  强烈谴责在前南斯拉夫武装冲突地区强奸和凌辱妇女和儿童的骇人听闻的行径,这种行径构成战争罪;

  2.  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境内蓄意有计划地以强奸妇女作为战争武器和作为对妇女和儿童的一种种族清洗手段表示愤怒;

  3.  重申在武装冲突中进行强奸构成战争罪,在某些情况下构成危害人类罪和《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所界定的灭绝种族行为,呼吁各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妇女和儿童免遭这种行为之害,并加强各种机制以调查和惩治所有应负责任者,并将犯罪者绳之以法;

  4.  又重申犯下或授权他人犯下危害人类罪或其他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者都应对这种违法行为负个人责任,处于权力地位的人如不能确保其控制下的人员遵守有关国际文书,也应与肇事者一起同负责任;

  5.  提醒所有国家有义务同起诉应对1991年以来前南斯拉夫境内所犯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负责者的国际法庭合作,以调查和起诉被控利用强奸作为战争武器的人;

  6.  吁请各国提供专家,包括起诉性暴力罪的专家,以及充足的资源和服务,供国际法庭使用;

  7.  敦促所有国家和有关组织继续认真考虑人权委员会前南斯拉夫境内人权情况特别报告员在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建议,特别是关于在妇女与儿童战争创伤康复方案框架内继续向强奸受害者提供必要的医疗和心理护理的建议,以及向受害者和证人提供保护、辅导和支持;

  8.  认识到强奸和性暴力受害者非常深重的痛苦,必须对这些受害者提供适当援助,并表示特别关切目前正在国内流离失所或遭受战争其他影响并遭受严重创伤且需要心理及其他方面得到协助的受害者的福利;

  9.  还敦促所有国家和各有关政府间组织及非政府组织,以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继续向这些强奸和凌辱受害者提供适当援助,以帮助其恢复身心健康,并向社区开办的援助方案提供支助;

  10.  要求各当事方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人权委员会特别报告员及其工作人员、以及人权委员会其他机制、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欧洲联盟及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监测团和其他特派团充分合作,让他们有充分的出入自由;

  11.  鼓励特别报告员继续特别注意这一问题,尤其是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共和国境内的问题;

  12.  秘书长就本决议执行情况向大会第五十二届会议提出报告。
 

1996年12月12日
第82次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