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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5:为公共服务建立良好的治理机构

  在制定和实施综合的重建规划时,治理是一个重要的挑战。实际上,如果没有合理的治理结构和机制,一个再好的重建规划也很可能会失败。建立一个跨部门的良好的治理结构才能保证最弱势的受灾人群能够享受到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政策协调

  需要强有力的政府领导来保证中央政府部门和地方基本公共服务部门在重建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中的一致性。重要的是,需建立一个有效的政策协调机制,促进各部门和跨部门间合理政策、规定、结构和激励机制的制定,来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在灾区的提供。

  对于社会部门的公共服务,可以建立一个全国或省级的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来促进政策协调,指导建立一个评估框架,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公共服务提供的情况,以及政策对人们的影响。在这方面,该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可以在独立监督和评估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委员会可以包括广泛的公民社会代表,包括全国妇联等这样的群团组织,职业协会、市民协会、学术研究机构,以及政府机构(例如各部委),或其协调作用的政府机构(例如全国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政府可以进行全面的宣传,明确负责不同层级各政府部门公共服务的目标、职能和责任,将激励措施和资源分配与各个政府机构的目标、职能和责任一致起来。这些工作需要关注一些跨部门的职能和责任,例如安全、应急准备和应急管理等。

  中央政府最近宣布采取了一些重要措施进一步改善政策协调。中期内,明确各部委职责划分和加强部委间协调,为不同级别政府和下级政府机构间明确职责和资源划分、改善他们的协调奠定了基础。这些改革措施中期内可以促进灾区的重建和发展。大规模重建中政策协调的挑战可以催化这些重要的改革措施。

  问责制

  虽然公共服务的责任在中国已经下放到基层政府,但是中央和省级政府在保证重建规划和总体上国家政策的实施方面还是起到关键的作用。

  省级政府必须负责省内公共服务的提供,灾区政府也不例外。中央政府要对平等获得有质量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最终保障(和平等的财政支持)。通常,各省的责任是保证落实好国家法律、标准和政策、合理平等地分配资源、和良好的绩效(包括但不仅仅限于:遵守国家标准、平等获得公共服务、控制成本、确保安全和质量)。在这方面,各省对中央政府负责,同时还需监督和对省级以下政府机构实施问责制。在灾区实施重建规划也应遵守这些问责制。

  从而,省级政府可以更有效地指导和监督下级政府―对他们实施问责制,鼓励他们充分参与重建规划的实施,即保证公共服务资源的合理分配;监督和加强标准和良好的做法的实施;监督公共服务提供者的表现、让他们负责;提高公共服务提供的公平性、合理的成本和质量;同时处理好市民反馈。

  因为融资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都下放到地区和县级政府的头上,或政府机构中,所以要想在灾区有效的提供公共服务,一个必要的前提就是资源、激励、责任与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要协调一致。即:在各级政府、各服务提供部门之间资源、激励和全国重点要一致,这是保证政府重建规划对地方受灾最严重的人群生效的必要条件。

  政府的规范、监督和绩效管理作用

  重建过程中,加强现有的规范、监督、指导和评估机制是很有用的。该机制应确保公共服务提供的平等、公平、有效、合理的成本、效率和质量,提高激励措施,保证更好的服务。在监督公共服务时,重要的是在地方实施有效的检查,并公开检查结果,这样有利于加强服务提供者的责任。

  全面的规范、监督、执行和绩效管理框架需体现社会发展领域政府部门的基本职能(例如公共卫生安全)、基本服务的标准、员工资格、员工录用、公共服务的定价、生产、分配和合理使用。 对于医院和学校这样有可能依靠大量的慈善捐赠的部门,政府应建立一个指导和监督体系来优化贵重设备的采购和资金的使用。

  同样,政府强有力的规范、监督和绩效管理职能对于有效的社会和儿童保护也是很重要的。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计划方面,规划需保证合理的设计(参考建议1 和2)和覆盖人群,瞄准适当的人群。儿童保护方面,追踪需要保护的儿童和类家庭寄养的儿童是很重要的。实际上,只有政府的强有力的规范和绩效评估职能才可以保证那些创造性的方法的有效实施,(例如从机构寄养过渡到家庭寄养或社区为基础的看护),克服既得利益。

  为了在灾区(和全国)一致地履行规范、监督和绩效管理的作用,政府需继续提高其执行能力(尤其是在地方一级)。此外,关于灾区公共服务的提供,中央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国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各级政府机构的责任和市民的权利。

  综合绩效评估框架和绩效管理机制可以成为加强各级政府间、各机构和服务提供者之间问责关系;解决市民关心的问题的坚实基础,因此有利于提高灾区公共服务的水平。一个精心设计的绩效评估机制可以加强公共服务的产出和效果,有助于地方政府和服务提供者更大的管理自主。(这样的管理自主会提高效率,在不确定的环境和快速变化的过程中(例如重建过程)尤其有用)。

  为了保证重建的成功,需要制定合理的绩效指标和目标、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要基于(也贡献于)中国现有的改革计划。有关公共服务提供的绩效目标和指标是灾区地方政府和服务提供者绩效评估和管理的基础。各级政府的目标和指标需反映公共资源分配时的公平和成本效益、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风险和结果(附件1 是一个卫生服务指标的例子)。

  为将利益冲突减到最小,重要的一点是,要使绩效评估体系与负责重建规划实施的机构相对独立――最好是一个独立的委员会,且利用市民的反馈。这种独立的监督和评估机制随后可以考虑推广到全国。

  市民记分卡调查是一个创新的办法,可以成为收集市民对重建过程反馈意见的有效工具,包括他们对基本公共服务的使用情况,来帮助评估灾区地方政府和服务提供者的表现。例如,市民记分卡调查可有效评估当地政府和服务提供者在那些通过行政渠道很难监督的方面,包括公共服务的平等获得和公平性方面的表现。

  公共意识和市民参与

  在灾区举办公共意识提高活动,解释公共服务政策和制定过程,分享主要知识支持地方社会发展、提高未来应急准备能力。市民需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责任和公共服务使用指南,也需要相关的知识来充分改善自己和孩子的幸福。

  公共服务意识

  要求政府机构积极发布政策信息,提高公共资源分配、国家和地方服务标准、行政程序、费用和公共服务质量方面的信息共享程度和透明度。省级政府可以起带头作用,创造有效的渠道提高公众意识,保证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信息的可靠性。这些关于透明度、信息共享和公共意识的要求也直接适用于所有的公共服务提供者,包括学校、卫生设施、公共事业和其它方面。在重建过程中,需公开地方政府和服务提供者所使用的资源的信息,这些服务提供者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卫生机构、学校、社会救助项目、寄养机构信息和儿童福利机构等。

  至于医疗和健康保险,需为公众提供以下方面的详细信息:服务包、共付水平、服务提供者的职能和责任、卫生保险计划的职能责任(例如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投诉渠道等等。这些信息针对的首要对象就是服务提供者,因为在社区卫生服务的一线机构一般都是受委托的地方卫生工作者。

  教育方面也一样,灾区的人们需要以下详细信息: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过程、收费方针、有那些补贴项目等等。任何新的政策和办法,例如非正规教育以及离校后和达到法定工作年龄之前这段时间的过渡性课程,也应在村一级广泛宣传。

  社会保护方面,群众需要以下方面的明确信息:所有的福利和救助计划、相关政策、申请条件、申请过程、寻求救助的办法、如何联系指定的社会工作者、政府官员和机构。

  儿童保护方面,需通知群众报告忽视、虐待、拐卖儿童事件的机制,尤其是在紧急情况下,群众需要知道报告的渠道和无人照管儿童和离散儿童的安排情况。

  如果这些信息是关于改变现有服务提供体系或付费系统,那必须保证在通知社区前,这些服务都仍然可以利用。改变前需要考虑方方面面的因素,做出仔细的计划。

  有关幸福和应急准备的认识

  有关人们幸福的重要领域的认识,包括公共卫生安全、改善健康状况,都包括在建议1中的基本卫生包中。在这方面,需在灾区积极开展公共活动,以便重建过程能满足现在和将来社会的需求,而不是重复制造过去的公共卫生问题。重要的是,灾区的社会发展(而且在中国其它偏远和欠发达地区)要提高以下公共意识:营养、药品合理使用、健康的生活方式、健康风险(无论是不安全水、不清洁卫生设施,还是污染,或是保护方法、减少这些风险的影响的可能性)。

  需要特别的有关权利、幸福、早期儿童发展需求方面的公共宣传活动。

  根据中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范围广泛的公众宣传活动,在地方进行应急准备的演练(在灾区和全国范围),这些措施都有利于减少未来可能发生的灾难的社会影响。

  最后,在重建过程中,地方政府需努力了解和解决妇女和青年以及其它群众的需求,让他们参与到决策中去。考虑到受灾人群的特殊需求,政府在确定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模式时应参考群众的意见。

  一般来说,群众可以协助监督服务提供者,促进重建规划的实施,以及相关公共服务的国家政策和标准的实施。为此,群众需要信息和渠道来参与监督、绩效评估和政策制定过程。

  政府同样需要积极地收集群众的反馈意见,且保证这些反馈得到回应。可以考虑使用群众计分卡、目标群众家庭调查、公共服务投诉热线和其它创新性的信息渠道。因为群众的反馈意见能反映出服务提供者或地方政府机构表现的一些不足,所以应将群众的反馈意见融入上面讨论的独立绩效评估体系。

  中国政府的决心和能力使我们相信政府的重建规划一定会成功地转化成一个先进的服务提供体系,充分造福汶川地震中受到影响的人们。希望这些系统所带来的创新性的方法和可贵的经验有助于中国未来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重建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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