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大决议
二七八二(二十六)、宣布联合国日为国际假日
大会,
感觉到有加强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的需要,
回忆一九四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大会决议一六八(二)已经宣告十月二十四日即宪章生效的周年纪念日为“联合国日”,
认为联合国周年纪念日应为各国政府和人民重申它们对宪章宗旨和原则的信念的机会,
宣告十月二十四日即联合国日为国际假日,并建议联合国全体会员国应把这一日定为公共假日。
一九七一年十二月六日,
第二〇〇〇次全体会议。
一六八(二)、联合国纪念日
大会
宣布:自今以后,正式以十月二十四日,即联合国宪章生效周年纪念日,为“联合国日”,其意专为使世界人民周知联合国之宗旨与成就,冀在联合国工作方面,得举世之支助;
敦请会员国政府与联合国合作,一体遵守该纪念日。
一九四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第一百零一次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