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纪念国际农村妇女日之际,人们对妇女对社会进步所作重要贡献的认识已经提高。……我呼吁所有合作伙伴认清农村妇女对世界的贡献,帮助她们为我们的共同未来作出更大贡献。”
——秘书长潘基文2011年国际农村妇女日致辞

北达尔富尔附近Saluma区,伊玛目与她的五个孩子在租用社区领袖的土地上收集粟。联合国图片/Albert Gonzalez Farran 尽管城市地区日渐扩大并日显重要,但世界有一半以上人口包括绝大多数贫穷男女生活在农村地区。欠发达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生活在农村地区的人口分别约为56%和72%。
根据其2010-2014多年期工作方案,妇女地位委员会考虑将“赋予农村妇女权利及她们在消除贫困和饥饿、发展和当前面临挑战中的作用”作为2012年第五十六届会议(2012年2月27日至3月9日)的优先主题。
鉴于妇女在农村地区重大的经济和社会作用,增强两性平等和赋予妇女权力的政策,对于农村发展、减贫和经济成长至关重要。同时,有关农业和农村发展、减贫和经济成长的政策和战略必须明确重视两性平等以及农村妇女的贡献、优先和需要。
大会宣布将每年10 月15 日正式定为国际农村妇女日并举办活动。大会2007年12月18日第62/136号决议敦促会员国与联合国各组织和民间社会合作,采取措施,在国家、区域和全球发展战略中改善包括土著妇女在内的农村妇女的境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