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往往源自家庭,因此消除儿童贫困的关键之一是解决家庭贫困。我们必须把提供优质社会服务作为工作重点。”

——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

  在一个以前所未有的经济发展水平、技术手段和财政资源为特征的世界上,数以百万计的人生活在极端贫困之中是一种道德义愤。贫困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种包括缺乏收入和有尊严地生活的基本能力的多层面的现象。

  生活在贫困中的人们经受了许多相互关联且彼此滋长的匮乏,阻碍他们实现自己的权利并使其贫穷永久化,包括:

    • 危险的工作条件
    • 不安全的住房
    • 缺乏有营养的食物
    • 司法途径的不平等
    • 缺乏政治权力
    • 获得医疗保健的机会有限

  联合国大会在1992年12月22日通过的第47/196号决议中决定,将10月17日设立为消除贫穷国际日。今年是消除贫穷国际日27周年,也是第四世界扶贫国际运动创始人约瑟‧莱辛斯基神父发起行动呼吁32周年。在这一行动的激励下,10月17日成为“世界克服赤贫日”,联合国也对此加以肯定,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消除贫穷国际日。

2019年主题:共同行动,实现儿童家庭社区赋权,消除贫困

 

一名正在追逐和平鸽的男孩。

  今年是《儿童权利公约》(1989年11月20日)通过30周年。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人权条约规定了每个儿童的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无论其种族、宗教或能力为何。

  《公约》承认每个儿童都有权享有适当的生活水平,以促进其在生理、心理、精神、道德和社会层面的发展。贫穷不利于儿童的成长,并导致其成年后获得较少收入和处于较差的健康状况。如果将儿童贫困视为剥夺儿童人权的行为,那么对此负有责任并拥有权力的那些人在法律上就有促进、保护和实现儿童权利的义务。其中,首当其冲的一点就是,女童所遭受的具体歧视必须得到承认和解决。

诚邀

  10月17日与我们一起在在纽约联合国总部纪念消除贫穷国际日。请在2019年10月11日之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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