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徙者被边缘化或遭排斥、其权利受到侵犯时,就不能在经济或社会方面对他们所离开或进入的社会作出贡献。然而,如果有正确政策和人权保护措施的支持,移民就能成为推动个人以及原籍国、过境国和目的地国向上的力量。”——秘书长潘基文2011年国际移徙者日致辞

晨曦微雾,阳光筛洒,朦胧的光影深深浅浅地照耀在突尼斯边境的中转营地。成百上千的利比亚难民已经排起长队,等待一天的食物分发。2011年北非和中东地区的动荡局势已经造成75万人沦为难民。联合国图片/人道厅/David Ohana 2000年12月18日, 大会考虑到世界上移徙者众多,而且数目日益增加,决定宣布12月18日为国际移徙者日(决议 55/93)。1990的这一天, 大会通过《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决议45/158)。
请各会员国、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举办国际移徙者日,除其他外,宣传移徙者的人权和基本自由、分享经验以及制订确定保护移徙者的行动。
大会于2006年9月14日和15日举行了国际移徙与发展问题高级别对话,参加对话的132个会员国重申了若干重要信息。第一,它们强调国际移徙是一个日趋增长的现象,如果得到适当政策支持,可为原籍国和目的地国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第二,它们强调尊重所有移徙者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对收获国际移徙惠益必不可少。第三,它们确认必须在国际移徙问题上加强双边、区域和全球国际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