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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人权日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纳维•皮莱在2009年人权日的讲话


  非歧视是人权的核心概念之一,因此,在今年为记念1948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而设立的人权日之时,非歧视被指定为官方主题,而且它也应该成为普罗大众每一年、每一天都要关注的主题。

  《人权宣言》30章中有26章始于“人人”、“任何人”这样的字眼,人人应享有人权,任何人不能被排除在外;人类生而自由,平等享有尊严与权利;非歧视必须得到伸张。

   今天,非歧视概念已经贯穿在一系列基于权利的国际条约之中,包括如儿童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难民与移徙工人权利公约、致力于消除种族歧视和歧视妇女的公约,以及有关劳工、卫生和宗教等条约。还有一些详细阐述少数人权利和土著人权利的联合国重要宣言,对上述这些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标准加以补充。

  支持这些国际法律与标准的国内法和地区法以及相关机构数以千计,相当多的国家真正实现了全民教育,另有较少数目的国家实现了全民卫生保障制度。这些成就表明,人类具有非凡的能力与愿望去创造一个依法获得平等机会与平等待遇的世界,千百万人因此而受益。

  各种人都能为人类做出贡献,一旦我们接受多样性,我们的社会就会格外的丰富多彩和具有深度;然而,歧视却仍在猖獗。

  妇女的工作时间占世界总工作时间的2/3,她们生产世界1/2的食物,但她们的收入却只占世界总收入的1/10,她们只拥有不到1%的世界财富。尽管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妇女的状况得到了巨大的改善,但所有的社会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歧视妇女与女童的现象,在不少社会,这种现象还相当严重。每天都有无数的妇女遭受性侵害或肉体虐待,但大多数侵害人却逍遥法外,这助长了侵害的继续。

  世界各地的少数民族仍然面临着威胁、歧视和种族主义,他们经常被所在的国家和社会排斥,不能充分地参与大众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

  3.7亿土著人面临着同样的问题,他们占世界总人口的5%,却占最贫困人口的15%。他们时常被边缘化,被剥夺基本的权利——包括土地与财产,不能获得基本的服务。

  种族和民族歧视同样无处不在,这仍然是最危险的歧视形式之一。如果不加控制,甚或积极煽动,将很容易导致仇恨、暴力,以及——最坏的情况——推动全面冲突的爆发,犯下反人类罪并导致种族屠杀。

  基于宗教与信仰的歧视具有同等的破坏力。在某些国家,一些群体的宗教或信仰活动遭到限制,基本权利被剥夺。极端的结局是,这种状况将导致教派暴力、屠杀和冲突。成见能导致诬蔑和孤立主义。

   难民和移民广泛地受到歧视,包括在发达国家,无辜的妇女与儿童经常被长时间的关押。他们时常受到房东、雇主、国营机构的歧视,一些政治团体、媒体组织和公众成员对他们存有成见并诋毁他们。

  其他群体也可能或多或少遭遇到歧视。有些人易于确定,象残疾人、无国籍人、男女同性恋者、特殊阶层的成员和年长者等;另一些人则可能跨属于不同的群体,他们发现自己同样遭受各种不同层次的歧视。

  那些没有受到歧视的人常常难以理解歧视给他的人类同胞带来的痛苦与羞辱,他们也不总能理解歧视给社会造成的广泛的腐蚀性影响。

  歧视滋养了不信任、仇恨、暴力、犯罪和不安全感;歧视降低了生产力,因而没有任何经济意义;它也没有对社会产生任何其他效益。但是,我们却一直在歧视——几乎我们所有人——常常视之为一种漫不经心的反应,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

  因此,我希望世界各地的人们——政治家、官员、商界领袖、公民社会、国家人权机构、媒体、宗教领袖、教师、学生,以及每一个人——在记念2009年世界人权日之时,接受多样性、采取具体和持久的行动,努力终结歧视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