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信息

  1989年12月22日,联合国大会通过 第44/236号决议,指定10月的第二个星期三为“国际减少自然灾害日”。在国际减少自然灾害十年(1990-1999)期间,每年都纪念该国际日。

  2009年12月21日,大会在其通过的 第64/200号决议 中决定,将该国际日的名称改为“国际减灾日”,并将纪念日期改为10月13日。“国际减灾日”旨在提高人们对如何采取行动,减少灾害风险的认识。

  2019年1月17日,大会在其通过的 第73/231号决议 中决定,将国际减灾日改为“国际减少灾害风险日”。“国际减少灾害风险日”旨在提高进一步提高公众对减少灾害风险的认识。

  在联合国第三届减少自然灾害世界会议上,与会者提醒国际社会,灾害对地方一级的损害最为严重,可造成生命损失和巨大的社会和经济动荡。 突如其来的灾难每年都导致数以百万计的民众流离失所。仅2014年,全球因自然灾害而新增的流离失所人口就高达1930万。许多因气候变化而加剧的灾害,可对可持续发展投资及其预期成果造成负面影响。

  同样,地方一级的抗灾能力亟待加强。《仙台减少灾害风险框架》PDF document以人为本,注重行动,以减少灾害风险,并且协议适用于大小规模的灾害,无论灾害是自然或人为,也适用于相关的环境、技术和生物的危害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