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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国际合作社年

背景信息

国际合作社联盟关于合作社身份的声明

定义

  一个合作社是自愿联合,通过共同拥有和民主控制的企业,以满足他们共同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需求和愿望的人的自治协会。

价值

  合作社是基于自助、自我负责、民主、平等,公平和团结的价值观。依其创始人的传统,合作社社员信奉诚实、开放,社会责任和关心他人的道德价值观。

原则

  合作社原则是通过合作社自己的价值观准则将其付诸实践。

第一条原则:自愿和开放的社员

  合作社是自愿组织,开放给所有的人能够使用其服务并愿意承担社员责任的成员,没有性别、社会、种族,政治或宗教歧视。

第二条原则:民主党成员控制

  合作社是由其成员控制民主的组织,他们积极参与政策的制定和决策。作为民选代表的男性和女性对其成员负责。初级合作社成员有平等的投票权(一个成员一票),在其他层次的合作社也以民主的方式管理。

第三条原则:成员经济参与

  合作社的资本,由成员公平分摊和民主控制。该资本至少有一部分是合作社的共同财产。成为会员,要支付一定的资金,但通常也能得到有限的补偿。成员将多余的资金用于下列某一或所有的用途:发展他们的合作、可能是通过建立储备,其中至少将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他们根据与合作社交易的比例获益;并支持由成员批准的其他活动。

第四条原则:自主性和独立性

  合作社是由其成员控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组织。如果他们要与政府等其他组织签署协议,或从外部筹集资金,他们要遵守各成员民主控制和自主合作的条款。

第五条原则:教育,培训和信息

  合作社为他们选出的成员、代表、经理和雇员提供教育和培训,使他们能够有效地促进合作社的发展。他们告知广大市民 - 特别是年轻人和舆论领袖 - 关于合作社的性质和好处。

第六条原则:合作社之间的合作

  通过与地方、国家,区域和国际组织一起工作,合作社为其成员提供最有效的服务并加强合作化运动。

第七条原则:对社会的关注

  合作社根据其会员批准的政策,为社区可持续发展而工作。

  联合国大会通过第64/136号决议,鼓励所有会员国、联合国和所有利益相关方利用国际合作社年(IYC)的优势,并在其第65/184号决议中授权推出合作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