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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规定

世界首脑会议成果 

  在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上,各国元首和政府首脑在《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文件》第155段中授权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确保联合国各次主要会议和首脑会议成果后续行动,包括国际商定的发展目标得到落实;并根据其各职司委员会、区域委员会和其他国际机构各自的职责,通过它们进行年度部长级实质性审查,以评估进展情况。

加强经社理事会

  在世界首脑会议后续行动中,大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第61/16号决议。在该决议中,大会决定年度部长级审查应该

  • 作为高级别部分的一个组成部分;
  • 应以跨部门方式进行,以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有关领域各次主要会议和首脑会议的结果,包括千年发展目标和其他国际商定的发展目标中具有共性的主题问题为重点;
  • 审查在执行各次主要会议和首脑会议结果以及这些会议后续进程方面取得的进展; 及
  • 并评估其对实现各次会议和首脑会议各种目标和指标的影响。

  为此,大会:

  • 建议审查应提供机会让各国在自愿基础上做出国家陈述;
  • 请理事会敦促各职司委员会和其他相关的附属机构及后续机制,按照各自任务规定,并考虑到其特殊性,酌情对评估做出贡献;
  • 建议理事会为部长级实质性审查制定一项多年工作方案;
  • 邀请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包括布雷顿森林机构和世界贸易组织,在各自任务规定范围内,对理事会的审议工作做出贡献。

  还要求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敦促联合国各区域委员会与其他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及进程以适当方式协作,

  • 在各自任务规定范围内,酌情协助审查在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有关领域各次主要会议和首脑会议结果的执行和后续行动方面取得的进展,
  • 并根据议事规则,对理事会的讨论提供投入。

从全球承诺到国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