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期全面政策审查
概述
四年期全面政策审查是大会的主要政策工具,它确定联合国发展系统为支持方案国的发展努力而采取的运作方式。
2012年秋,作为对联合国发展业务活动的第一次四年期审查的成果,大会将推出新的政策方针,以改善联合国系统对发展中国家的支助。
范围
四年期全面政策审查涉及联合国系统的战略定位、结构、外地存在、资金和工作方式,目的是改善其相关性、有效性、效率和影响。
自1980年以来,全面政策审查每三年进行一次。2008年,会员国决定将全面政策审查的周期改为四年,主要是为了确保审查对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制定战略计划的指导作用。
向大会报告的联合国实体必须实施四年期全面政策审查。这些联合国实体包括11个基金和方案、一些研究和培训机构(犯罪司法所、裁研所、训研所、社发所、联合国系统职员学院、联合国大学)以及另外3个实体(艾滋病署、减灾战略、项目厅)。四年期全面政策审查的决议还向一些专门机构提供建议。一些专门机构已经决定按四年期全面政策审查的要求,向其各自的理事机构报告大会指导的执行情况。
问题和程序
四年期全面政策审查程序还向各会员国提供了一个参与关于如何使联合国业务活动适应不断变化的全球发展合作环境的对话的重要机会。
秘书长通过就现有政策的执行情况向各会员国提供公正、衡平和具有前瞻性的分析,促进四年期全面政策审查工作。
2012年四年期全面政策审查的分析筹备工作将特别侧重于各会员国认为需要给予特别注意的一些政策问题。
进一步扩大和加强资金分析将是2012年四年期全面政策审查筹备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提供更多关于资金流的可预测性、按调动地方分列的非核心资金明细和联合国发展系统非核心捐款的费用回收等问题的分类报告。
联合国秘书长还将对其他一些领域开展深入的分析工作,例如:联发援框架进程、驻地协调员制度、统一业务做法、注重成果的战略规划和管理、男女平等和妇女赋权,以及审查可能会影响到联合国发展系统在2013-2016年四年期全面政策审查周期中工作的新出现政策问题。这些领域的工作将得到几项针对方案国、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和民间社会的调查的支助。分析筹备工作将产生两份秘书长报告,分别关于供资问题和三年期全面政策审查的实施问题。
2012年四年期全面政策审查的其他主要分析成果还将有:“一体行动”独立评价报告和由秘书长委托编写的一份关于全面审查联合国发展业务活动全系统评估的现有体制框架的报告。
利益攸关方协商将是2012年四年期全面政策审查程序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们始于2011年10月向各会员国和联合国发展系统各实体介绍秘书长用于分析筹备工作的整体方法的通报会。
2012年2月至3月期间,将与各会员国、联合国实体、联合国机构间组织、联合国驻地协调员和国家工作队进行一系列对话,讨论各种分析研究以及方案国调查的结果和建议。
扩展阅读
- 大会第62/208号决议:三年期全面政策审查
- 大会第64/289号决议:全系统一致性
- 经社理事会第2011/7号决议:三年期全面政策审查执行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