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妇女地位司
主要任务
秉承《联合国宪章》有关平等的理念,提高妇女地位司旨在促进全世界妇女地位的提高和实现与男性平等的权利。提高妇女地位司的目标是确保妇女以平等伙伴的身份与男子一起参与人类的一切活动,为此,该司积极鼓励妇女以平等伙伴的身份参与可持续发展、和平与安全、施政以及人权等活动,并使妇女成为这些活动的受益者。提高妇女地位司的任务之一是努力促使社会性别观点成为联合国系统内外的社会主流。
提高妇女地位司的主要任务:
- 提高妇女地位司与各国政府、民间社会及其联合国系统伙伴紧密合作,发挥其推动全球有关妇女问题和两性平等议程的催化剂作用;
- 开展研究和开发政策方案,并促进各国政府与民间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
- 通过推动全球标准和规范、提高认识及最佳惯例的共享,加强国际决策进程与本国决策进程之间的交流;
- 为贯彻实施《北京行动纲要》(2000年召开的联大第23次特别会议的成果)、其他全球性会议提出的有关建议及审议意见、联大、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妇女地位委员会以及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下属的各职司委员会作出的有关决定提供支持;
- 为承担阐明全球政策和规范任务的妇女地位委员会提供实质性服务;
- 为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提供实质性服务和技术服务。该委员会作为专家型条约机构,负责监督《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的实施情况;
- 促进并支持将性别观点纳入政府间机构的日常工作、联合国各部门和办事处的政策和方案以及全国性、地区性和国际组织工作的主流;
- 根据提高妇女地位司承担的与《北京宣言和行动纲要》(联大第23次特别会议的成果)相关的政策制订及实施任务,以及与《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相关的工作,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合作方案;
提高妇女地位司简史
提高妇女地位司最初于1946年设立,当时称妇女地位科,隶属于社会事务部下属的人权司。1972年,妇女地位科升格为促进男女平等处,隶属于新成立的社会发展和人道主义事务中心,设在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该中心由芬兰人赫尔维·西皮拉负责,她是联合国担任助理秘书长职务的首位女性。1978年,促进男女平等处更名为提高妇女地位处,后又称提高妇女地位司。1993年8月,提高妇女地位司搬迁到纽约,并被并入政策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部。1996年联合国系统部门改组后,政策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部成为今天的经济和社会事务部(经社部)。
提高妇女地位司是1995年在中国北京举行的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的实质性的秘书处。第四次妇女问题世界会议是联合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会议。提高妇女地位司也曾负责此前三届妇女问题世界会议的筹备工作。这三次会议分别于1975年、1980年和1985年在墨西哥城、哥本哈根和内罗毕召开。在联合国性别问题和提高妇女地位问题特别顾问的指导下,提高妇女地位司还顺利完成了2000年举行的联大第23次特别会议的筹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