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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工具

  许多国家森林政策和国际承诺均重视利用自愿性工具来促进可持续森林管理,这类工具诸如管理指南,最佳规范、标准和指标守则以及认证标准等(表39)。在国际层面上,这类工具是通过各有关组织一起确定其共同目标并制定共同的原则和机制而发展起来的。这些自愿性文书促进了知识的共享,并为定义、实施可持续森林管理以及评估可持续森林管理取得的进展状况提供了方法。

促进可持续森林管理的工具范例

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工具

  在国家层面上或地方层面上(已将森林管理职责下放到地方的国家),可持续森林管理需要一个稳定的法律和政策基础。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召开以来的15年里,世界大多数国家均已制定或修订了其林业法律和政策,总体上正朝着森林管理的环境、经济和社会三方面相互均衡的方向发展。许多国家已采取了重大措施,将森林管理权下放给地方,并使当地的人们参与到决策中来。

  一些最具创新性的国家和地方政策是由热带国家制定的,这些国家每天都在为减少森林滥伐而奋斗。哥斯达黎加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它是拉丁美洲唯一一个成功地扭转了森林面积减少趋势的国家。为促进可持续森林管理,哥斯达黎加采用了各种不同的方法手段,如税收激励机制和环境服务补偿机制。

政府间行动

适于所有类型森林的非法律约束性文书

  为强化各国对各类森林实施可持续管理的政治承诺和行动,实现全球森林目标,联合国森林论坛决定在不迟于2007年之前对所有类型的森林采用非法律约束性文书(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 会,2006年)。该文书是否比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的现行森林准则有效,还要看以后的情况。

可持续森林管理的标准与指标

  标准与指标是用以监控、评估和报告可持续森林管理进展情况的。国际热带木材组织、欧洲森林保护部长级会议和蒙特利尔进程的大多数成员国都利用标准与指标框架撰写林业现状与发展趋势的定期报告。标准与指标框架还被应用于制定国家森林计划、认证标准以及加强决策者与公众的交流方面。

  森林合作伙伴关系成员国和很多国家的政府一直在推动将标准与指标作为一个报告框架,以及作为一种支持森林管理方式改革工具的实施进程。2004年,中亚四个国家加入了标准与指标进程。中美洲进程成员国最近也重申了将继续采用标准和指标来报告可持续森林管理进展情况的承诺。2006年,《亚马逊合作条约》组织框架下的塔拉波托进程中八个亚马逊地区的国家确认了15个优先使用的指标。

  国际热带木材组织以其成员国的标准与指标报告为基础,形成了《2005年热带森林管理状况》。国际林业研究组织联盟通过培训以及让科研学术机构参与标准与指标进程来促进标准与指标的使用。国际林业研究中心为在基于社区的参与性森林管理中提高标准和指标应用水平的国家提供了资助。

森林法的执行和管理

  近年来,许多国家将森林法的执行和管理作为国家和国际社会努力实现可持续森林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加以积极推进。实际中大量的行动是在区域层面上开展的,如在中非、东亚和欧洲开展的行动。包括粮农组织、国际热带木材组织和世界银行在内的国际组织也积极投身于支持这一行动之中,八国集团(G8)国家也在发挥着推动作用。

非政府举措

  认证机制是以医院市场的可持续森林管理工具。进行认证的逻辑很简单:如果消费者偏好于按可持续原则管理而被认证的林产品,或者消费者愿意为经认证的林产品支付更高的价钱,那么森林生产者就会有采用可持续森林管理方式经营的动力。

  近年来,经认证的森林面积迅速扩大,认证的森林总面积已接近了世界生产性森林面积的20%(2005年全球森林资源评估结果),虽然这仅占世界森林面积的7%。大面积的认证森林持续出现在发达国家,这些国家的森林面积已处于稳定状态或在认证前就处于增加状态。森林认证所面临的挑战是必须加快热带森林的认证进程。

国际机构制定的工具,包括多方利益相关者举措

  制定自愿性指南是许多国际机构工作的一个主要部分,包括粮农组织、国际热带木材组织制定的守则和指南在内(插文9)。它们在范围和层次上均有所不同—范围上可从具体的操作规范到宽泛的政策指南,层次上可从区域到全球。较成功的举措均有一个共性:即这些举措均由代表政府、私人部门和社会民间团体的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发起。

插文9:与森林相关的自愿性指南范例

  1990年以来,通过现已有155个成员国的国际热带木材组织发起的区域和国际进程,各成员国制定和实施了可持续森林管理的标准和指标。

  国际热带木材组织出台了《热带生产林生物多样性保护指南》(国际热带木材组织,1993年),以充分利用木材生产性热带林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作用。

  《粮农组织森林采伐操作规范》的编撰(粮农组织,1996年)旨在强调采用有利于环境的多种采伐方法,并使决策者制定出能满足具体需要的国家、区域或地方操作规范。其后,一些区域性森林采伐操作规范得以通过,亚太地区是在1999年(粮农组织,1999年),还有西非和中非地区(粮农组织,2005c)。国家层面上的森林采伐操作规范在东南亚一些国家已被采用或正准备采用。

  《公有林特许权和合同管理原则》(粮农组织,2001b)介绍了森林管理中平衡与保护公众和私人利益的关键因素,并确定了公有林产品和服务供应合同管理协定的新方法。

  国际热带木材组织与其他组织合作制定了《退化和次生热带林修复、管理和恢复指南》(国际热带木材组织,2002年)。该指南是国际热带木材组织一系列国际认可的政策文件的一部分,这些政策文件旨在实现热带森林资源的保护、可持续管理、利用和贸易。

  欧洲纸业联合会制定了《合法采伐:纸业行为守则》(欧洲纸业联合会,2005年),以应对非法采伐。

  《林业部门加强执法最佳规范》(粮农组织/国际热带木材组织,2005年),为决策者提供了有效减少林业部门非法采伐应遵循的做法。

  目前,人工林和火灾管理的自愿性指南制定正处于一个广泛的咨询进程之中,各部门和区域以及区域林业委员会和粮农组织林业委员会的技术专家代表参与了咨询。

  自愿性指南一旦确立,区域培训机构就将接受指导,以提高将基本原则转化为国家政策和实践的能力。各区域和国家可以以《粮农组织森林采伐操作规范》(粮农组织,1996年)为范本,通过调整使之成为符合当地环境和条件的新守则,并加以执行。

自愿性工具的利用及有效性

  自愿性的非法律约束性文书为森林利用提供了指导原则。这些文书不仅最大程度上地建立在国际协议和承诺(最重要的是《里约森林原则》)的基础之上,而且也建立在国际劳动和贸易协议基础之上(包括《国际热带木材协定》)。

  自愿性工具的应用在不同的区域和国家是各不相同的。例如,由于缺乏培训资源,《关于减少非洲西部和中部热带雨林森林采伐影响的区域操作守则》(粮农组织,2005c)在国家层面上尚未得到很好地整合;而在亚太地区,由于得到了亚太林业委员会和双边捐助国的支持,《亚太森林采伐操作守则》(粮农组织,1999年)正通过国家守则而得以实施。

  标准与指标工具在概念的拓展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然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在标准与指标工具的实施方面落后了,原因是发展中国家在资料收集、分析和存储等方面存在着不足以及制度执行能力薄弱,这些制约因素都阻碍了标准与指标工具的正确使用和实施。在那些具有雄厚财力的国家,标准与指标工具的应用情况则相当进步。

  通过将标准与指标工具与国家森林评估、森林清查和国家森林计划相结合,发展中国家在工具应用方面已取得了最好的结果。

  经认证的森林面积在发达国家已经有所增加,且有助于改进管理方式。然而,在热带地区,减少森林滥伐的最初目标却未能全面实现。问题显而易见:热带地区大部分森林滥伐是由于林地转为它用而非木材采伐造成的;认证成本较高,而且认证的成功实施还需要一个稳定的制度和管理平台。此外,森林认证还要看消费者是否愿意为大量的认证产品支付更高的价格。

  为推广上述工具的使用,国际机构组织了各国及区域研讨会进行培训和经验交流。问题是只有为能力建设提供足够的资助,才能使各国更好地利用自愿性工具。避免不同工具间的重叠并通过国家政策和监测框架将这些工具综合应用,将是面临的一个迫切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