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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

  在题为“开展国际合作,预防和打击包括木材、野生生物和其他森林生物资源在内的森林产品非法国际贩运”的第16/1号决议中,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指出,违背国家法律而收获的包括木材、野生生物和其他森林生物资源在内的森林产品,是非法国际贩运的标的,委员会对此表示关切,注意到这些活动在许多国家产生了不良的环境、社会和经济影响。委员会进一步指出,这类非法国际贩运经常由个人和集团,包括可能跨国运作和可能也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有组织犯罪集团实施,因此,委员会确信国际合作和法律协助可有助于预防、打击和铲除此类犯罪活动。

  在该决议中,委员会强烈鼓励会员国采取符合本国立法和法律框架的适当措施,加强旨在打击本国境内个人和集团包括有组织犯罪集团的执法和相关工作,以预防、打击和铲除对违背国家法律而收获的包括木材、野生生物和其他森林生物资源在内的森林产品的非法国际贩运。还强烈鼓励会员国在双边、区域和国际一级开展合作,酌情通过利用《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有组织犯罪公约”) 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大会第58/4号决议,附件)等国际法律文书,预防、打击和铲除这些贩运活动。为此,委员会鼓励会员国向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提供信息,通报关于本国利用这些文书增强这一领域国际合作的情况,并与有关会员国交流信息,以确定这类合作的领域和范围。

  委员会还促请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在可以得到预算外资源的情况下,邀请有关会员国参加不限成员名额的专家组会议,以便:

   (a) 就个人和集团包括有组织犯罪集团及其从事的包括木材、野生生物和其他森林生物资源在内的森林产品非法国际贩运活动,以及就本国条例和森林执法交流信息,包括执法信息;

   (b) 确定加强预防和打击此类贩运活动的国家能力的方法;

   (c) 查明会员国为加强预防和打击此类犯罪活动的国家能力而在国际合作和(或)技术援助方面的需要。

  依照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委员会第16/1号决议,并在获得为此目的而提供的自愿捐款之后,2008年3月26日至28日在雅加达举行了开展国际合作预防和打击包括木材、野生生物和其他森林生物资源在内的森林产品非法国际贩运问题不限成员名额的专家组会议。会议由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与印度尼西亚政府联合举办。

  专家组的背景反映了来自不同部门的广泛的专业知识,例如森林管理、执法和森林执法及治理。

  专家组的报告介绍了专家们对审议中的犯罪行为造成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以及为遏制这类犯罪而采取的适当法律和执法对策所进行的讨论情况。文中还反映了专家们对增强国际合作酌情通过利用《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打击包括木材、野生生物和其他森林生物资源在内的森林产品非法国际贩运的方式方法所持的看法,以及对增强执法和森林管理部门推行林业法治的机构能力的方式方法所持的看法。

节选自:E/CN.15/2008/20《专家组会议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