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ted Nations Children's Fund, 简称UNICEF),原名联合国国际儿童紧急救助基金会,于1946年12月11日创建,其目的是满足战后欧洲与中国儿童的紧急需求。1950年起,它的工作扩展到满足全球所有发展中国家儿童和母亲的长期需求。1953年,UNICEF成为联合国系统的永久成员,隶属联合国系统,受联合国大会的委托,致力于实现全球各国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通过其国家性地方项目和国家委员会在全球191个国家地区內开展工作。组织内大约七千二百个职位中约88%的都在前线工作,在全球有8个地区办事处和126个国家办事处,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总部位于纽约。
执行局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管理机构,负责以联合国大会(联大)和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经社理事会)的整体政策指导为根据,向政府与政府间的合作提供支持并监督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活动。执行局每年召开三次会议,包括第一次例会(1月份)、年会(6月份)和第二次例会(9月份)。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局2010年度会议议程纲要
- 回顾与展望:
- 回顾2009年执行局取得的进步与成果;
- 回顾2006 – 2013年中期战略性计划的执行情况与展望
- 对男女平等政策政策实施情况的评估
- 儿基会合作项目的提议/国家方案起草:
- 阿塞拜疆 (E/ICEF/2010/P/L.2)
- 白俄罗斯共和国 (E/ICEF/2010/P/L.3)
- 格鲁吉亚 (E/ICEF/2010/P/L.4)
- 塞尔维亚 (E/ICEF/2010/P/L.5)
- 土耳其 (E/ICEF/2010/P/L.6)
- 柬埔寨 (E/ICEF/2010/P/L.7)
- 中国 (E/ICEF/2010/P/L.8)
- 朝鲜 (E/ICEF/2010/P/L.9)
- 马来西亚 (E/ICEF/2010/P/L.10)
- 缅甸 (E/ICEF/2010/P/L.11)
- 斯威士兰 (E/ICEF/2010/P/L.12)
- 伊拉克 (E/ICEF/2010/P/L.13)
- 巴勒斯坦妇女与儿童(地区方案)(E/ICEF/2010/P/L.1)
- 执行局成员实地考察报告(按地点):
- 中国 (E/ICEF/2010/CRP.11)
- 卢旺达 (E/ICEF/2010/CRP.12)
- 塔吉克斯坦 (E/ICEF/2010/CRP.13)
- 通过决定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