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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公共行政专家委员会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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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国公共行政专家委员会由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根据其第2001/45号决议设立,委员会共有24位专家,每年在联合国总部纽约举行会议。公共行政专家委员会的职能是支持经社理事会工作,促进联合国成员国公共行政和治理方面的发展,实现千年发展目标。

  此外,公共行政专家委员会也为经济和社会事务部下属的公共行政和发展管理司提供纲领性的指导意见,包括对该司工作方案进行年度审查。

  自2001年起,公共行政专家委员会由工作组转变为发展成熟的委员会。委员会每年召开会议,提供公共行政方面的指导意见,帮助实现国际社会商定的发展目标,包括千年发展目标等。同时,公共行政专家委员会也就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治理与公共行政层面向经社理事会报告,委员会特别关注人力资本开发、参与性治理、危机和冲突后国家的能力建设以及公共行政和治理创新等主题。

公共行政专家委员会前身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于1967年5月24日通过第1199(XLII)号决议,请求秘书长同专门机构及相关非政府组织共同协作,为公共行政领域制定详细目标和方案。该决议同时决定,联合国公共行政和财政方案应由一个专家会议审查,并应向理事会提交报告以供审议。

  在随后的多份决议当中,理事会邀请秘书长召开联合国公共行政和财务方案专家组会议,并为专家组确立了指导方针,包括:

  在第五十届联合国大会就公共行政和发展续会之后,公共行政和财务方案专家组在1996年4月19日联大通过的第50/225号决议的指导下,于1997年和1998年分别举行第13、14次会议,协助落实联大决定。在第14次会议上,专家组建议秘书长就第50/225号决议的执行进度进行一次五年期的评估,并在2001年通过经社理事会向联大报告评估结果。联大于1999年2月22日通过其第53/201号决议,支持该建议。

  在2000年5月8日至12日举行的第15次会议上,专家组提出了一系列有关其地位和报告安排的建议。2000年7月27日,经社理事会通过了第2000/231号决议,对上述建议表示支持。

  经社理事会于2001年12月20日通过的第2001/45号决议的附录第一段中提到,联合国公共行政和财务方案专家组应更名为公共行政专家委员会。委员会与专家组不同,后者为秘书长提供意见,与经社理事会联系不甚紧密。更名后的委员会,尽管任务不变,但将为经社理事会提供正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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