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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高级代表办公室

职能和组织

  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高级代表办公室:

  (a) 协助秘书长确保对联合国系统各部门进行全面调动和协调,推动在国家、区域和全球各级协调执行《2001-2010十年期支援最不发达国家行动纲领》(“《布鲁塞尔行动纲领》”)和《阿拉木图行动纲领:在内陆和过境发展中国家过境运输合作全球新框架下解决内陆发展中国家的特别需要》(“《阿拉木图行动纲领》”),采取一致的后续行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测;

  (b) 向大会和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提供协调的实质性支助,协助其评估《布鲁塞尔行动纲领》和《阿拉木图行动纲领》的执行进展,并对执行进展进行年度审查;

  (c) 酌情为执行《布鲁塞尔行动纲领》、《阿拉木图行动纲领》和《小岛屿国家可持续发展行动纲领》(“《巴巴多斯行动纲领》”)及《进一步执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行动纲领毛里求斯战略》(“《毛里求斯战略》”),协助采取协调的后续行动;

  (d) 与联合国系统相关实体以及捐助者、私营部门、民间社会、非政府组织、媒体、学术界和基金会合作,为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开展适当的倡导工作;

  (e) 协助秘书长为执行《布鲁塞尔行动纲领》、《阿拉木图行动纲领》和《巴巴多斯行动纲领》及《毛里求斯战略》调动国际支助和资源;

  (f) 为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集团协商提供适当支助。

  该办公室分为本公报所述的各组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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