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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原子能机构

组织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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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原子能机构是世界核领域合作的中心,最初作为世界“原子和平”组织于1957年成立。该机构与会员国及全球多个合作伙伴进行合作,致力于核能技术的安全、可靠与和平利用。

  国际原子能机构秘书处总部设于奥地利维也纳的维也纳国际中心。其业务联络及地区办事处设在瑞士日内瓦、美国纽约、加拿大多伦多和日本东京。此外,国际原子能机构还负责管理或支持在奥地利维也纳和塞伯斯多夫、摩纳哥和意大利里雅斯特的研究中心及科学实验室。

  国际原子能机构秘书处由来自100多个国家的2300名跨学科专业人员和支援人员组成。该机构由总干事天野之弥和六个负责主要部门的副总干事领导。

  原子能机构的计划和预算由其决策机构决定。该决策机构包括由35名成员国组成的理事会和由全体会员国组成的联合大会。原子能机构的活动报告将定期或根据具体情况呈交至联合国安理会和联合国大会。

  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资金来源包括经常预算和自愿捐款。年度经常预算由联合大会决定;预算外资金及针对支持技术合作基金的自愿捐款也由其确定。

原子能机构的使命和计划

  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使命取决于成员国的利益和需求,由战略计划和原子能机构规约所载的远景目标指导。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三大支柱或工作领域为其使命提供着支持,即安全与安保、科学与技术、及保障与核查。

与联合国的关系

  作为一个与联合国系统相关的独立国际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与联合国的关系由特殊协议监管。按照规约所载内容,国际原子能机构每年需向联合国大会报告,并就相关国家不遵守有关国家保障义务、及就国际和平与安全相关事项在适当时向安全理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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