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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事务部

安全理事会事务司

  安全理事会事务司由一名司长领导。司长通过一名助理秘书长向副秘书长负责。

   该司分成四个组织单位,即安全理事会秘书处事务处、安全理事会附属机构事务处、安全理事会惯例和宪章研究处以及军事参谋团秘书处。各处均由一名处长领导。处长向司长负责。

   安全理事会秘书处事务处的核心职能如下:

  (a) 为安理会、包括正式会议、安理会处理程序事项的常设附属机关、非正式协商及非正式工作组的工作提供实质性支助和秘书处服务;

  (b) 与安理会成员和非成员、秘书处其他部厅以及联合国系统各机关和组织保持必要的联系;

  (c) 为秘书长编写每日安理会活动摘要;

  (d) 编写安全理事会提交大会的年度报告;

  (e) 处理秘书长的报告以及秘书长或会员国和非会员国的来文并将其作为安理会的文件印发;

  (f) 依照安全理事会暂行议事规则附录,处理并定期印发从非政府组织和个人收到的涉及安全理事会处理中事项的正式信函和来文的清单。

   安全理事会附属机关事务处的核心职能如下:

  (a) 向安全理事会各附属机关、包括各制裁委员会提供实质性支助和秘书处服务;

  (b) 依照需要,起草附属机关提交安全理事会的报告;

  (c) 依照要求,编写与安全理事会或附属机关工作有关的问题的分析和评价报告;

  (d) 监测制裁方面的事态发展,包括与《宪章》第五十条有关的情况;

  (e) 与各代表团和联合国系统其他组织保持联系;

  (f) 就安全理事会有关附属机关的工作相关的问题,向其他部厅提供资料;

  (g) 处理从各国和各组织收到的涉及属于有关附属机关职权范围内事项的来文和申请书;

  (h) 为《联合国各机构惯例汇编》编写关于《宪章》有关条款的研究报告。

   安全理事会惯例和宪章研究处的核心职能如下:

  (a) 编写关于《联合国宪章》和安全理事会暂行议事规则的解释和适用的分析性研究报告;

  (b) 编写《安全理事会惯例汇辑》;

  (c) 在《联合国各机构惯例汇编》的出版方面,与法律事务厅合作,并替《汇编》编写关于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条款的研究报告;

  (d) 依照需要,为安全理事会主席和成员以及秘书处进行关于安全理事会暂行议事规则的研究。

   军事参谋团秘书处的核心职能如下:

  (a) 在军事参谋团会议的筹备、举行和后续行动方面,向军事参谋团提供秘书处支助和咨询意见;

  (b) 为《联合国各机构惯例汇编》编写关于《宪章》有关条款的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