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援助司
选举援助司由一名司长领导。司长向副秘书长负责。
该司的核心职能如下:
(a) 向副秘书长提供咨询意见和协助,以便他履行作为联合国选举援助活动协调中心的职能;
(b) 审查关于选举援助方案的要求,并就方案的执行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c) 协调会员国提出的选举援助的要求,并将这些要求转达给适当的机构;
(d) 协调并支助其他国际观察员的活动;
(e) 派遣需要评估团,以确定要求此种援助的国家的具体需要;
(f) 建立一种机构记忆,确保向办理选举的会员国提供的援助始终一致;
(g) 编制并保持一本名册,开列既能提供技术援助又能协助核查选举过程的国际专家;
(h) 与各区域组织和其他政府间组织保持联系,确保与它们建立适当的工作安排;
(i) 建立区域性选举组织网络,作为在区域一级进行协调活动及交流专门知识的工具;
(j) 编写秘书长提交大会、说明联合国加强定期举行真正选举原则效力的活动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