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5月当选以来,米罗斯拉夫·莱恰克主席承诺以尽可能最公开和最透明的方式履行自己的职责。

为增强主席办公室的责任、透明度以及机构记忆,各会员国与大会主席在工作上保持密切联系。2016年9月13日第70/305 号决议《振兴大会工作》及其附录的通过成为这项工作的里程碑,并标志着这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随后第71届会议在第71/323号决议中重新审议了这些新设置的程序。

2017年9月11日,米罗斯拉夫·莱恰克阁下成为第71届会议的第二任主席,他郑重宣誓,将一秉忠诚、审慎和良知,忠实地履行作为联合国大会主席而被赋予的职责,行使有关职能,将以联合国的利益为唯一宗旨并按照《联合国宪章》和《大会主席道德守则》履行这些职能,规范自身行为,且在履行职责时不寻求,也不接受来自任何政府或本组织外其他来源的任何指令。

道德守则

《大会主席道德守则》是振兴大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道德守则将加强大会主席行使其职责和增强其道德权威、诚信和信誉能力。关于振兴大会工作的第70/305号决议附件二中载有大会主席的“道德守则”。大会主席要求他的办公室成员遵守同样的原则和义务,并在履行其为大会服务的任务期间铭记其内容。

 

大会主席道德守则

大会主席道德守则

1. 大会主席作为经选举产生的官员,在完全依照《联合国宪章》和《大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和责任时,须自当选之日起始终遵守最高的道德操守标准。

2. 主席须以公正和公平的方式,本着充分的诚实和善意履行职责和责任。

3. 主席须避免任何可能导致或产生下列情况的行动:

(a) 利用主席办公室或其所属资源谋取私利; (b) 给予任何国家、组织或个人不应有的优待; (c) 妨碍本组织工作,或在工作中厚此薄彼、持有偏见或成见; (d) 对会员国对本组织工作完善性的信心造成不良影响。

4. 主席须以协商和合作的方式与会员国互动,同时不接收,也不接受任何个人或政府或任何非政府组织或团体的指令。

5. 主席须避免其个人或私人利益与大会主席一职的利益或联合国利益之间有冲突的任何情况。

6. 主席在利用为履行其职务而获得的财产、场所、服务和资源方面,须确保尽可能的最大透明度,并确保仅用于主席一职的公务,而非其他目的。

7. 主席在任何外部活动和任何商业往来方面,须确保尽可能的最大透明度,以防止利益冲突。在其任期内担任任何商业性的职务均与其主席一职不符。

8. 若主席认为可能出现利益冲突,则须回避,并根据《大会议事规则》任命一名代理主席负责有关事项或会议。

9. 在履行其任务方面,主席接受大会问责。

10. 凡本守则提及主席,则均涵盖其办公室成员,他们在行使自己作为大会主席办公室成员的职能时应遵守有关规定。

11. 本守则的任何规定均不妨碍主席或其办公室成员是从有关国家政府借调的人员,也不妨碍他们保留会员国给予的特权、豁免和外交地位。

金融信息

参见英文

旅行信息

参见英文

关于主席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资料

参见英文

关于大会以前各届会议信托基金的资料

参见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