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vigation bar

*英文

概况介绍

  “对妇女和女孩的暴力行为在每一个洲、每一个国家和文化,仍然毫无减少。对妇女的一生、对她们的家庭、对全社会都带来灾难。大多数社会禁止这类暴行——但是事实上往往是掩饰或默认。”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

伤害妇女暴行的问题有多广泛?

对妇女的暴行是怎样发生?为什么发生?

代价和后果

各国立法的情况怎样?

正在进行的工作:举例

改善刑事司法制度

  2004年5月颁布的蒙古惩治家庭暴行法是两个著名的蒙古妇女非政府组织和议会家庭暴行问题立法工作队合作的结果。

  大韩民国全国警察署以家庭暴行法、处理报案的程序、和保护受害人的步骤教育警察。

  联合王国订立了警察、社会工作者、和教育人员处理强迫结婚问题的准则。

  在芬兰、爱尔兰、日本和尼泊尔等国家,法庭关于在审判中保护受害人隐私的程序,例如允许用录像链接提供证据或在审判强奸案的时候限制法庭旁听,获得较多的采用。

提供服务

  在东帝汶,一个非政府组织(东帝汶妇女顾问论坛)对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服务,并提高公众对妇女法律权利的认识。该组织对提供服务者、宗教机构、政府机关、和立法者分发资料。

  将对暴行受害者提供的各种保健服务合并,成立一个通称为“综合中心”的各机构联合的单位,已经证明有实效。这个模式首先在马来西亚建立,目前亚洲大多数国家以及其他国家(包括南非)正在仿效。

  为了对人口贩卖中的受害者提供切实服务,必须顾到对她们急需的立即保护、医药、法律、心理治疗,同时保持对她们情况的复杂性的敏锐理解。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政府正式承认人口贩卖的受害者有心理创伤,在问案前先让妇女在收容所住15天。

防止暴行

  有些很好的战略,让男子参加预防对妇女的暴行。1991年在加拿大启动的白丝带宣传运动,已经扩展到47个国家。

  各国已经越来越参与努力去改变态度。在丹麦,政府在全国的一个全面宣传运动,用丹麦文、英文、阿拉伯文、土耳其文、索马里文启动。

  在上埃及,非政府组织利用社区动员,向地方领袖和宗教领袖说明切割女性生殖器的不良后果,要求禁止这种习惯。

前进的道路

  在订立国际标准和国际准则方面,已经有重大进展。国际性和区域性的法律文书和政策文书,已经清楚规定了各国消除并惩治对妇女暴行的责任。但是,各国都没有达到国际法律和政策纲领的要求。

  对妇女暴行的问题必须成为各级政府的优先事项–现在还没有获得必要的优先地位,不能够产生重大改变。领导和政治意志是关键。

  有必要投入资源和一贯的援助,特别是对最不发达国家和刚刚脱离冲突的国家。所有的行为者,包括政府、国际社会、和民间团体,都必须采用更具有一贯性和战略性的方法。

  有不得不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对妇女暴行在全世界都是严重而普遍的:71个国家至少做过一次调查。然而,迫切需要加强数据的收集,以便对订立政策提供数据。许多国家缺乏可靠的数据,现有的许多资料不能够切实互比。很少国家经常收集数据,足以测量长时期的变化。

  有案不报的问题使得数据的收集更复杂。2005年卫生组织根据从十个国家收集的24000个妇女资料,研究指出,55%至95%曾经受到伴侣身体伤害的妇女从来没有找警察、非政府组织、或收容所请求协助。耻辱感和恐惧使得妇女不去寻求协助和赔偿。

  除另有说明外,资料均取自2000年联合国秘书长关于对妇女暴行问题的深入报告、联合国妇女基金的网站、和联合国人口基金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