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反对恐怖主义

在反恐怖主义的同时保护人权

任命人权特别报告员

  2005年4月21日,人权委员会任命了一名任期三年的特别报告员,负责在打击恐怖主义的同时促进和保护人权及基本自由。各成员国明确支持设立特别报告员的职位,以将尊重人权放在重要地位的承诺作为国际反恐的组成部分。

  恐怖主义和人权问题一直是联合国人权计划的重要问题,在2001年的9·11恐怖袭击使全球恐怖主义活动高涨后,这个问题变得愈发紧迫。在明确谴责恐怖主义并认识到各国有责任保护各自辖区内生命免受恐怖主义侵害的同时,联合国还将在采取反恐措施的情况下保护人权的问题放在优先位置。秘书长、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和联合国系统内的其它机构强调必须严格尊重人权标准。

  在打击恐怖主义的同时捍卫人权和维护法治是秘书长的全球反恐战略建议的核心。他称,恐怖主义本身是一种对人权和法治的攻击,在对付恐怖主义时不可牺牲人权和法治,否则正如恐怖分子之愿。秘书长在对各成员国的建议中强调,捍卫所有人的人权(不仅包括涉嫌实施恐怖主义行动的人,还包括恐怖主义受害者和受恐怖主义行动后果影响的人)是有效反恐战略的各个部分的基础。他在2006年5月2日发布的报告中表示,捍卫人权“是涉及有效反恐战略各个方面的前提。它是团结不同部分的纽带。”他呼吁各成员国,确保打击恐怖主义的任何措施都应遵守国际法义务,尤其是人权法、难民法和国际人道主义法,因为任何损害人权的战略都会为恐怖分子所利用。

  各成员国协商通过的全球反恐战略符合重视捍卫人权和维护法治的精神。各国一致通过的《行动计划》包括“确保将尊重所有人的人权和法治作为打击恐怖主义的基础之各项措施”的整个章节,同时重申维护人权需与各种新倡议紧密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