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反对恐怖主义

联合国大会通过全球反恐战略

  《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于2006年9月8日由各成员国通过。这一战略采用了决议及其所附《行动计划》的方式,是一项旨在增强各国、域区和国际反恐努力的独特的全球性文书。这是所有成员国第一次就打击恐怖主义达成一致的战略方案,不但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息:即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都是不可接受的,而且还决心采取切实的步骤单独或共同防止和打击恐怖主义。这些切实步骤包括一系列的措施,从增强各国应对恐怖分子威胁的能力,到更好地协调联合国系统的反恐活动。该战略的通过兑现了世界各国领导人在2005年9月首脑会议上所作承诺,同时,该战略还吸纳了秘书长2006年5月2日的报告《团结起来消灭恐怖主义:关于制定全球反恐战略的建议》中的很多要素。

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 A/RES/60/288

大会,

  依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重申大会按照《宪章》应该发挥的作用,包括在与国际和平与安全有关的问题上的作用,

  再次强烈谴责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无论其为何人所为,在何处发生,为何目的而为,因为它是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最严重威胁之一,

  重申1994年12月9日大会第49/60号决议附件所载的《消除国际恐怖主义措施宣言》、1996年12月17日大会第51/210号决议附件所载的《补充1994年消除国际恐怖主义措施宣言的宣言》和《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 特别是成果文件中有关恐怖主义的一节,

  回顾大会关于消除国际恐怖主义的措施的所有决议,包括1991年12月9日第46/51号决议,安全理事会关于恐怖行为对国际和平与安全造成威胁的各项决议,以及大会关于在反恐的同时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各项有关决议,

  又回顾世界领导人在《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中再次表示决心支持作出一切努力,维护所有国家的主权平等,尊重其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在国际关系中不以不符合联合国宗旨和原则的任何方式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坚持以和平手段并按照正义和国际法原则解决争端,尊重仍处于殖民统治或外国占领下的人民的自决权利,不干涉各国的内政,尊重人权和各项基本自由,尊重所有人的平等权利,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开展国际合作以解决经济、社会、文化或人道主义方面的国际问题,诚意履行根据《宪章》承担的义务,

  还回顾《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规定的任务,即大会应毫不拖延地根据秘书长所确定的反恐战略要素,拟定其具体内容,以便通过和实施一项战略,促进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采取全面、协调、一致的应对措施来打击恐怖主义,其中也考虑到有利于恐怖主义蔓延的条件,

  重申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行为、方法和做法,是旨在损害人权、基本自由和民主,威胁领土完整、国家安全,颠覆合法组成的政府的活动,国际社会应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合作来防止和打击恐怖主义,

  又重申不能也不应将恐怖主义同任何宗教、国籍、文化或族裔群体联系起来,

  还重申会员国决心作出一切努力,商定并缔结一项关于国际恐怖主义的全面公约,包括解决与公约所针对行为的法律定义和范围有关的未决问题,以便用作一个有效的反恐工具,

  继续认为可以考虑在联合国主持下召开高级别会议来拟定国际社会应对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的策略,

  认识到发展、和平与安全和人权是相互关联和相辅相成的,

  铭记有必要消除有利于恐怖主义蔓延的条件,

  申明会员国决心继续竭尽全力,以消解冲突,结束外国占领,直面压迫,消除贫穷,促进持久经济增长、可持续发展、全球繁荣、善政、人人享有人权、法治,加强各种文化间的了解,确保所有宗教、宗教价值概念、信仰或文化都得到尊重,

1. 表示赞赏秘书长向大会提交的题为“团结起来消灭恐怖主义:关于制定全球反恐战略的建议”的报告;

2. 通过本决议及其附件,作为《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战略》);

3. 决定在不妨碍其各个相关委员会继续讨论与恐怖主义和反恐有关的所有议程项目的情况下,采取以下步骤来切实贯彻落实《战略》:

(a) 在第六十一届会议的高级别部分启动《战略》;

(b) 两年后审查《战略》的实施进展,并考虑加以修订以应对情况的变化,同时认识到《战略》中有许多措施马上即可落实,有些则需要在今后几年内持续努力,还有一些应视为长期目标;

(c) 邀请秘书长为大会今后在审查《战略》实施情况和修订《战略》方面进行的讨论提供协助;

(d) 鼓励会员国、联合国和其他有关国际、区域和次区域组织支持《战略》的实施,包括为此调集资源和发挥各自的专长;

(e) 并鼓励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在适当情况下参与商讨如何加强努力实施《战略》;

4. 决定将题为“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的项目列入其第六十二届会议临时议程。

2006年9月8日

第99次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