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新局面:帮助各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
打击恐怖主义是联合国所有使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联合国宪章》确立了联合国的宗旨,其中包括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采取集体手段以防止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促进人权保护和经济发展。 恐怖主义是对法律和秩序、人权与和平解决争议原则的伤害,违背了联合国所秉承的原则和宗旨。联合国一直在采取具体的措施来消除恐怖主义威胁,帮助各成员国打击这一恶行。最近通过的全球反恐战略进一步扩大和加强了这些措施,并将其变为具体的重点行动计划。
一致谴责恐怖主义
“ 我们强烈谴责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无论其由何人所为,在何处发生,为何目的而为,因为它对国际和平和安全构成了最严重的威胁。 ”
《2005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文件》
联合国为各成员国提供了一个独特的全球论坛,该论坛为各成员国提供最高的普遍合法渠道来发出统一、明确、不变的原则性讯息,即恐怖主义行为无论何人所为,出于什么原因都是不可接受的。各成员国通过大会和安全理事会,以及秘书长和其他联合国官员,一致谴责所有恐怖主义行为。联合国通过其成员和官员不断发出这样一个明确讯息,即所有恐怖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且从来都不是正当的。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重申对恐怖行为的谴责,其行动正是基于这一原则。联合国通过对恐怖行为进行一致的、有计划的谴责,不断削弱因任何族群的任何诉求而付诸恐怖主义手段的行为,并明确表示恐怖行为绝不是解决实际或认为所受冤屈的有效手段。
建立全球法律基础
联合国系统的一项更大成就是建立了国际条约和公约制度。正是这些国际条约为制止恐怖行为和追捕恐怖分子提供了法律框架,并规定了限制非法获取恐怖分子所需工具的办法。在2001年9月11日之前,联合国反恐条约包括联合国国际民用航空组织1963年制定的《关于在航空器内的犯罪和犯有某些其他行为的公约》,1999年起草的《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自2001年9月11日起,各成员国同意制定一个针对恐怖分子使用核材料威胁的新公约。最重要的是,自2001年以来,贯彻现有13个国际条约的国家大幅增加。联合国正在大力推动现有公约的批准和执行。不仅联合国会监测各成员国执行这些条约的情况,像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事处等联合国各方案也为各国提供实际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将条约的执行纳入国家立法。
消除有利于恐怖主义蔓延的条件
各国间有一个广泛的共识,即打击恐怖主义必须有一个目光长远的方法。这项共识反映在全球反恐战略当中,该战略确定应消除有利于恐怖主义蔓延的条件。联合国几乎遍及世界的成员国制度及其全球使命,使其成为各成员国应对长期复杂的恐怖主义问题的有力工具。 联合国将其反恐行动纳入其广泛的工作框架内,通过全盘努力促进和平、安全、可持续发展、人权和法治。 联合国系统的众多办事处、计划署和专门机构致力于消除有利于恐怖主义蔓延的条件,它们包括但不限于长期未解决的冲突,对恐怖主义受害者施加的各种形式和表现的不人道行为,缺乏法治和侵犯人权,种族、民族和宗教歧视,政治排斥,社会经济边缘化和缺乏善治。
防止恐怖行为
制止向恐怖分子提供资助
根据基地组织和塔利班制裁制度,34 个国家已冻结超过9000万美元的资产。
反恐怖主义委员会对所有192个成员国的相关金融立法进行了评估,并提出了改进建议。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已就反洗钱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的能力对58个国家进行了评估,并对158个以上国家提供了技术援助。
自2001年以来,世界银行已经就反洗钱和打击资助恐怖主义的遵守情况进行了31次评估,并在此期间完成了275项技术援助任务。
通过大会和安全理事会采取的行动,各成员国不仅建立和加强了打击恐怖主义的法律基础,而且还切实采取合作措施限制恐怖分子的行动,这些措施包括剥夺他们进行恐怖行动所需的资金,禁止他们实施恐怖行为的行动自由,禁止他们获取实施恐怖行为的武器。《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要求所有国家批准该公约以禁止一切可能向潜在的恐怖分子提供资助的行为。安全理事会第1373号决议要求各国必须根除对恐怖主义的资助,而第1267号决议冻结了“基地”组织和塔利班的所有金融资产。这两项决议均要求对潜在的恐怖分子实施严格的旅行禁令。第1267号决议还对“基地”组织和塔利班成员实施严格的武器禁运。最近制定的《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旨在防止潜在的恐怖分子获取核武器,同时安全理事会第1540号决议确立了一套适用于各国的强制执行措施,以防止恐怖分子获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
禁止恐怖分子获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
国际原子能机构已进行了100多次评价团工作,帮助各国确定其主要的核安全要求,并安排对大约100种高放射性源及中子源进行回收、处理和/或存储。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已对71000多公吨化学战剂造册登记并加以严密保护,并且全球所有的化学武器生产工厂都已停止运作。
这些国际公约和安全理事会的相关决议不但对恐怖分子,还对可能有意支持恐怖主义的国家建立了一个限制环境。所有国家必须防止恐怖主义团伙在其领土内活动,或利用其领土作为训练基地,以准备或发起对另一国的攻击。安全理事会可对无视这一义务的国家实施严格的惩罚性措施。过去,苏丹、利比亚和阿富汗曾因为庇护和/或协助恐怖主义团伙而受到制裁。
培养各国的反恐能力
培养和加强各国的反恐能力
反恐怖主义委员会已确定了90个成员国的技术援助需求,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并建立了关于反恐援助的标准、做法和资源的目录。
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事处已协助逾125个国家加入并执行关于预防和制止国际恐怖主义的普遍文书,并为80多个国家提供了反恐立法的建议。
世界卫生组织编制了指南,以协助各国评估和改进在遭受生物、化学、放射性或核恐怖事件之后公共卫生的应急管理措施。通过全球警报和反应系统,该组织可侦查国际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风险评估,并且能动员国际公共卫生合作伙伴网络,协助各国处理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国际公约及安全理事会决议已确立了各国的义务,同时联合国各办事处和机构还为各国提供协助,以便他们能够更好地独自及共同履行这些义务。这项工作的目的在于为各国提供切实的帮助,以建立其防止恐怖主义的国家能力。安全理事会的反恐机构以及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事处的预防恐怖主义处,一直在协助各国起草适当的反恐法律。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通过其遍及166个国家的办事处网络,向各成员国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协助它们加强法治,促进善治。维持和平行动部协助冲突后国家培训其警察部队。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通过为各成员国提供教育协助工作来促进宗教和文化包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为打击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活动提供实际援助。国际海事组织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与各国政府合作,加强旅客和货物的运输安全。国际原子能机构、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以及世界卫生组织的工作包括提高各国的反恐能力,防止恐怖分子获取核、生物、化学或放射性材料,确保各国具备遭受此类材料攻击的应急准备。
捍卫人权
联合国的行动其目的无论是禁止恐怖分子使用各种手段进行攻击、阻止有关国家帮助恐怖分子,还是培养各国的打击恐怖主义的能力,都不会以牺牲人权作为代价。事实上,联合国已经把保护(恐怖主义受害者的)人权作为其反恐工作的重心。在打击恐怖主义的同时捍卫所有人的人权,是全球反恐战略的核心。联合国各成员国已经用实际行动证明它们在打击恐怖主义的同时为捍卫人权所作出的努力,譬如,设置人权调查专员职位,其工作就是为了确保国家在采取措施打击恐怖主义的同时不会削弱对人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