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反对恐怖主义

*内容为英文 

反恐国际文书

  1934年,国际联盟讨论防止和惩罚恐怖主义的公约草案,向禁止这种恶行迈出了重要的第一步,从此,恐怖主义便被列入了国际日程。尽管该公约最终于1937年通过,但从未正式生效。

  国际社会从1963年起制定了13份制止恐怖行为的法律文书。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原子能机构)主持了这些文书的制订,并向所有成员国开放供其参加。 2005年,国际社会还对其中三份通用文书作了实质性修改,特别将恐怖主义威胁纳入其中;同年7月8日,各国通过了《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正案》,并在10月14日,各国在《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2005年议定书》和《制止危及大陆架固定平台安全非法行为议定书之 2005 年议定书》方面达成一致。

  目前,各成员国正在就第14项国际条约,即关于国际恐怖主义的全面公约草案进行协商。该公约将作为现有国际反恐文书框架的补充,并吸纳最近的反恐公约内已存在的主要指导原则:将恐怖主义侵害定为犯罪,并通过法律进行制裁,且要求起诉或引渡犯罪者,这一点非常重要;必须废除依据政治、哲学、思想、种族、民族、宗教或类似背景免除将恐怖行为定为犯罪的立法;强烈要求各成员国采取行动防止恐怖行为;强调各成员国在防止、调查和起诉恐怖行为的方面,需展开合作、交流信息并相互提供最佳援助措施。

  在2006年9月8日大会通过的《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中,各成员国保证将立即考虑加入现有的国际反恐文书,并执行其规定,以此增强各国对这些文书的重视程度。

国际公约

  这里概括了13个主要反恐公约和议定书。(要了解公约全文,参见:联合国条约集,恐怖主义公约)

1.飞机公约(1963年)*

2.非法劫持公约(1970年)*

3.民航公约(1971年)*

4.外交代表公约(1973年)

5.劫持人质公约(1979年)

6.核材料公约(1980年)

7.机场议定书(1988年)*

8.海事公约(1988年)

9.固定平台议定书(1988年)

10.可塑炸药公约(1991年)*

11.制止恐怖主义爆炸事件的国际公约(1997年)

12.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1999)

13.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2005年)

* 内容为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