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主义委员会及其执行局
概况介绍二
2001年9月11日的恐怖袭击发生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通过了第1373(2001)号决议,呼吁各国采取若干措施,增强其在本国、本区域和世界各地打击恐怖主义活动的法律能力和体制能力。该决议于2001年9月28日通过,规定设立由安全理事会所有15个成员组成的反恐怖主义委员会,以监测决议的执行情况。为了协助委员会的工作,安全理事会于2004年3月26日通过第1535(2004)号决议,设立了反恐怖主义委员会执行局(反恐执行局),从而进一步加强了监测工作。2005年9月,安全理事会通过了关于煽动实施恐怖行为问题的第1624(2005)号决议,在委员会的任务规定中增加了以下任务:将会员国为执行决议所做工作的问题列入其与会员国的对话。具体而言,第1373(2001)号决议呼吁会员国:
- 将资助恐怖主义定为犯罪行为;
- 毫不拖延地冻结与参与恐怖主义行为的个人有关的任何资金;
- 不向恐怖主义集团提供任何形式的资助;
- 制止向恐怖分子提供安全庇护所、生活资料或支助;与其他国家政府分享关于实施或计划实施恐怖行为的任何集团的资料;
- 与其他国家政府展开合作,调查、发现、逮捕、引渡和起诉参与此种行为的人;
- 在国内法中将主动和被动协助恐怖主义的行为定为犯罪,并将违法者绳之以法。
决议还呼吁各国尽快加入打击恐怖主义的相关国际公约和议定书。关于这些法律文书的更多资料,见背景说明)。
为了强化和协调第1373(2001)号决议执行情况的监测工作,在2004年成立了反恐怖主义委员会执行局(反恐执行局)。执行局由执行主任哈维尔?鲁佩雷斯担任主管,他被任命为助理秘书长级别,于2004年6月上任。执行局在2005年9月达到全员配置,并在2005年12月宣布正式投入运作。
委员会及其执行局还与各种国际组织、区域机构及其他机构(包括情报机构)共同努力,以建立合作关系,推动向在执行相关安全理事会反恐决议方面需要协助的国家提供协助。安全理事会第1373(2001)号决议决定,会员国应向委员会提交报告,说明本国在执行决议方面已经采取或计划采取的措施。共收到600余份报告,这些报告构成了委员会与会员国持续开展工作的基础。委员会在2006年2月决定,委员会在讨论每个国家执行第1373(2001)号决议的情况时,将侧重于初步执行情况评估,以期根据不同国家的情况,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做法。委员会还商定了促进向各国提供技术援助的执行计划。对各国进行的访问使这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因为通过这种访问,委员会能够与相关国家主管部门展开实地对话。(关于国家访问的更多资料,见概况介绍三。)
执行局
反恐执行局由大约40名工作人员组成,半数以上为法律专家,负责分析各国提交的关于起草立法、资助恐怖主义、边境与海关管制、警察和执法、难民和移民法、武器贩运以及海事安全和运输安全等领域的报告。反恐执行局还设有一名资深人权干事,协助执行主任工作。
国际伙伴组织
为了打击恐怖主义,委员会和反恐执行局与各国际、区域和次区域组织积极展开合作。2003年以来,与这些机构举行了四次特别会议,讨论了如何密切与委员会的合作和其他问题。来自若干组织的专家还参加了反恐执行局对各国进行的访问,并在确保后续落实访问团提出的结论和建议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