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长潘基文

秘书长在安全理事会上的发言

主题:科索沃局势

2008年2月18日

[开场发言]

  主席先生,感谢你提供这次机会,让安全理事会关注科索沃最近的事态发展。主席先生,首先,我愿与你一道向塞尔维亚共和国总统博里斯·塔迪奇先生阁下表示欢迎。

  昨天,我的科索沃问题特别代表告诉我,科索沃临时自治机构议会举行会议,通过了一项独立宣言,宣布科索沃为一个独立主权国家。与会的所有109名代表对该宣言投了赞成票。科索沃议会的10名科索沃塞族代表没有出席会议。该宣言表明,科索沃完全接受我的特使马尔蒂·阿赫蒂萨里拟定的科索沃地位解决方案全面提案中所载的各项义务。在其向议会发表的演讲中,特哈契总理指出,科索沃的全体居民将享有平等的机会,而且将会消除针对科索沃任何族裔成员的任何歧视性做法。该宣言保证继续遵守第1244(1999)号决议,承诺科索沃将继续与联合国一道进行建设性的努力,并表示感谢联合国为科索沃所做的一切。

  在科索沃大部分地区,成千上万的人以和平方式进行庆祝,对宣言表示欢迎。今天,在米特罗维察北部,多达9 000人举行了和平示威,反对宣布独立。科索沃警察部队,包括塞族成员维持了安全。

  在科索沃各地,局势依然平静。值得注意的两起事件发生在科索沃北部。昨天,在米特罗维察北部,联合国科索沃临时行政当局特派团(科索沃特派团)一法庭大楼附近发生了一起手榴弹爆炸,对科索沃特派团和科索沃警察部队的车辆造成了破坏。当天晚些时候,科索沃特派团警察的两辆车在科索沃北部Zubin Potok镇被手榴弹炸坏。在这两起事件中均无人受伤。当天,塞尔维亚政府官员,包括塞尔维亚科索沃事务部长萨马尔季奇先生在科索沃特派团的协助下在科索沃走访了若干地方,没有发生任何事件。

  昨天,我收到了塞尔维亚共和国总统的来信,信中告诉我,塞尔维亚共和国已经作出一项决定,认定科索沃宣布独立是塞尔维亚共和国领土一部分的单方面强行分离,并宣布无论是在塞尔维亚共和国,还是在国际法律秩序中,这样做均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今天,我收到了欧洲联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哈维尔·索拉纳先生的来信,信中告诉我,欧洲联盟已决定在第1244(1999)号决议的框架内部署一个法治特派团,并任命一位欧洲联盟科索沃问题特别代表,其职责主要是协调欧洲联盟在科索沃的工作。索拉纳先生在信中表示,他将继续向我定期通报这些决定的执行情况,以便我能够履行第1244(1999)号决议规定责任,而且其目的还在于确保同科索沃特派团密切合作。

  我认为,最近这些事态发展可能对科索沃特派团工作产生重要影响。在接获安全理事会指示之前,科索沃特派团将继续视安全理事会第1244(1999)号决议为特派团任务的法律框架,并将继续根据情况的发展演变履行其任务。我已指示本人特别代表向我报告当地局势情况,以便安全理事会充分了解事态的任何进一步发展。

  我打算以有效、现实和具体的方式行事。据此,在接获安全理事会指示之前,我有可能不得不作出调整,以适应当地事态发展和变化。我与我的科索沃问题特别代表努力的目的,在于保持科索沃政治和安全局势稳定,确保科索沃居民,特别是科索沃境内少数族群得到保护。在这方面,我敦促各方再次重申并履行其承诺,避免采取任何可能危害和平、煽动暴力或危害科索沃和该地区安全的行动或发表此类言论。

  早先在1999年紧急阶段,联合国曾经提供便利,帮助数十万难民和境内流离失所者返回科索沃,协调损毁住房与基础设施大规模重建工作,并向当地居民提供基本服务。

  联合国帮助科索沃走出人道主义困境和紧急状况,进入巩固和平与建立有效地方自治和行政管理机构功不可没。自1999年以来,联合国一直在监督科索沃有少数族群代表参加的中央和市区级临时自治机构的建立和巩固工作。联合国还为科索沃建立了一套有效的司法体制和一支多族裔警察部队,并成功地组织并完成对五次选举工作的监督。现在科索沃已经形成一个多党竞争、生动活泼的局面。行动自由有所改善,族群间犯罪已经减少。经过多年执行标准的努力,科索沃已经取得可观进展,而且执行标准的进程现在已被完全纳入走近欧洲进程。

  我处理科索沃局势的最重要目标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同时确保科索沃总体稳定,以及科索沃居民有安全保障。在此过程中,我工作的目标将继续是维护和巩固联合国在科索沃和巴尔干地区所取得的重要成就和遗产。

 

[总结发言]

  我非常认真地聆听了塔迪奇总统以及安全理事会全体成员所作的发言。我现在愿再做一些简要发言,特别是谈一下各代表团提出的关键问题。

  今天在实地的局势以及在安全理事会的局面非常不同于联合国科索沃临时行政当局特派团(科索沃特派团)的较早阶段。在第1244(1999)号决议规定的授权范围内,国际民事存在的各个部分多年来已演变发展,以应对不同的需要和不断变化的环境。这一情况在第1244(1999)号决议中已有介绍。

  正如我表示过的那样,秘书处基于除非安全理事会另行作出决定,否则第1244(1999)号决议仍然生效的理解继续在科索沃开展行动。我希望,在科索沃的所有人都以符合第1244(1999)号决议所建立的国际民事存在行动框架的方式来行事。

  正如我先前指出的那样,我已注意到欧洲联盟决定部署一个法治特派团和一名欧盟特别代表。我会考虑,根据科索沃特派团行动的总体概念、联合国在科索沃的目标以及保护联合国在科索沃和巴尔干地区遗产的目标来评估加强欧盟在科索沃的作用。确保科索沃的和平与安全的迫切需要使我有责任根据实地现实情况的发展,并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来加以应对。

  在我们寻求管理实地局势时,最后我愿向安理会成员强调,我的主要目标是:确保科索沃民众的安全,特别要关注少数族裔的安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科索沃的总体稳定与区域稳定;确保联合国工作人员的安全以及保障联合国在科索沃和巴尔干地区取得的成就和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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