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怖主义委员会

联合国全系统行动  

  联合国大家庭中的各机构,基金和方案致力于在全球各地的反恐怖主义的努力,无论是打击核恐怖主义和制止核武器扩散或向各国提供技术援助,以及批准和执行的法律反恐怖主义国际文书。

  维也纳的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禁毒办)向各国提供了反恐立法方面的协助;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署)在反恐工作的广泛背景下处理了发展和施政问题;国际原子能机构(原子能机构)着力处理核恐怖主义问题,而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则侧重于生物恐怖主义问题。

  数十年来,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民航组织)和国际海事组织(海事组织)一直在分别处理商业航空安全以及船只和港口设施安全问题。其他起重要作用的非联合国实体包括世界海关组织和国际刑事警察组织(刑警组织)。

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


  所有联合国会员国在纽约举行世界首脑会议,首次明确、坚决地一致谴责“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无论其为何人所为,在何处发生,为何目的而为”。

  世界各国领导人还商定,将不遗余力地就恐怖主义的通用定义达成一致,制定打击恐怖主义全面公约,并欢迎秘书长在马德里提出的战略所载的内容。各国领导人还请大会进一步完善这项战略,以促进在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全面、协调、一致地对付恐怖主义。

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


  1年后的2006年9月8日,大会通过第A/60/288号决议,制定全球反恐战略,这标志着全体会员国第一次商定采取共同的战略和行动办法,打击恐怖主义。

  这项战略明确申明,不能也不应将恐怖主义同任何宗教、国籍、文明或族裔群体联系起来。 建立在会员国对恐怖主义坚决一致的谴责基础上,力图强化各国和联合国以单独和集体方式防止和打击恐怖主义的能力,同时确保保护人权,维护法制。

  这项战略的基础是会员国对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无论其为何人所为,在何处发生,为何目的而为——作出的一致、明确和强烈谴责,它同时提出了具体措施,以消除有利于恐怖主义蔓延的条件,强化各国和联合国以单独和集体方式防止和打击恐怖主义的能力,同时确保保护人权,维护法治。

  这项战略在一个共同战略框架下汇总了一系列新的建议和加强正在进行的各种活动的做法,供会员国、联合国系统以及其他国际和区域行动方采用。

  战略中提出的新的重要举措包括:

  • 提高在提供反恐技术援助方面的协调一致性和效率,以便各国有效发挥各自的作用。
  • 自愿建立各种援助制度,满足恐怖主义受害者及其家庭的需要。
  • 为应对生物恐怖主义带来的威胁,建立生物事件单一综合数据库,着力改善各国的公共卫生系统,并确认必须团结主要利益攸关方,以确保生物技术的进步用于谋求公共利益,而不被用于恐怖和其他犯罪目的。
  • 让民间社会、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参与反恐斗争,并与私营部门建立伙伴关系,以防止对一些特别脆弱的目标发动的恐怖袭击。
  • 探索各种创新方式,应对恐怖分子利用因特网所带来的日益严峻的威胁。
  • 更新边境和海关管制系统,改善旅行证件的安全防伪性,以防止恐怖分子旅行以及非法物资的流动。
  • 加强合作,打击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的行为。

  2008年9月,大会举行了为期两天的会议,审查实施该战略,并通过了第A/RES/62/272决议,重申支持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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