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理事会第1988(2011)号决议所设委员会于2011年6月17日成立,负责监督相关制裁措施,并执行安全理事会在该决议第30段规定的任务。

  第1988(2011年)号决议是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通过的,并要求所有国家对与塔利班有关联,对阿富汗的和平、稳定与安全构成威胁的个人、团体、企业和实体,按照安全理事会第1988(2011年)号决议所设委员会指认的名单采取以下措施:

  • 毫不拖延地冻结已列入名单的个人和实体的资金和其他金融资产或经济资源[冻结资产]
  • 阻止这些个人入境或过境[旅行禁令]
  • 阻止从本国领土、或由境外的本国国民、或使用悬挂本国国旗的船只或飞机向已列入名单的个人和实体直接或间接供应、出售和转让军火和各种有关物资、备件,以及与军事活动有关的技术咨询、援助或训练[军火禁运]

  委员会现任主席是彼得·维蒂希先生阁下(德国),任期到2012年12月31日结束。2012年的两个副主席是危地马拉和俄罗斯联邦。

  安全理事会列出了冻结资产和旅行禁令的各项措施,如第1988(2011)号决议第1段所述。

  如安全理事会第1988(2011)号决议第9段所述,资产冻结的豁免规定,载于第1452(2002)号决议第1和第2段,并经第1735(2006)号决议修正。

  对于旅行禁令的豁免规定,如第1988(2011)号决议第1段(b)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