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小组

  安全理事会第1874(2009)号决议成立了一个专家小组,以协助1718委员会执行其监测、促进和推动第1718(2006)号决议规定制裁措施的执行的任务。小组成员由联合国秘书长经商1718委员会任命。

  专家小组在1718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专家小组总部设在纽约市,成员由在核问题、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扩散、金融、出口管制/核物品、导弹技术、地区问题和海关等相关领域具有专业背景的7名专家组成。

  专家小组的任务是“收集、检查并分析由各国、联合国相关机构和其他利益方提供的有关第1718(2006)号决议和[第1874(2009)号决议]所定措施执行情况的信息,特别是不执行的情况”。它还支持委员会的其他努力,包括就制裁的执行、制裁执行的监督和趋势分析以及与制裁执行有关的最佳做法等问题对会员国开展外联。安全理事会在其第1985(2011)号决议中,请专家小组最迟于2011年11月12日向委员会提出其中期工作报告,并在同委员会讨论后,最迟于2011年12月12日向安理会提交其中期报告,还请专家小组最迟在其任务期限结束前30天向委员会提交附有结论和建议的最后报告,并在同委员会讨论后,在其任期结束时向安理会提交其最后报告

  安全理事会敦促“所有国家……与委员会和专家小组充分合作,尤其是提供它们所掌握的任何有关第1718(2006)号和第1874(2009)号决议规定措施执行情况的信息”。安全理事会鼓励各国迅速、彻底地响应关于提供信息的要求,并请专家小组视察和调查涉嫌违反制裁制度的行为,包括检查可能已经由国家当局扣押的物品。

  由于违反制裁制度往往涉及多个国家,在调查报告或指控的事件时,专家小组可能需要汇集来自许多来源的信息,以确定该事件的所有相关情况。在调查的最后阶段,专家小组可向委员会提交一份“事件报告”,说明该事件的事实情况,提供分析,并向委员会以及适当情况下安全理事会提出建议。事件报告是保密的,其传阅范围仅限于委员会和安全理事会成员。

专家小组成员

专家小组的报告

专家小组的联系方式如下:

邮寄地址:

Security Council Panel of Experts
established pursuant to resolution 1874 (2009)
United Nations
New York, NY 10017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传真: +1 212 963 2013
电子邮件:dpa-poe4@u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