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受安全理事会关于利比里亚问题的 第1521(2003)号决议第4段规定的措施管制的人员名单
最后更新日期:2012年7月20日
2004年3月16日,安全理事会关于利比里亚问题的第1521(2003)号决议所设委员会核可了下列应受第1521(2003)号决议第4段规定的旅行限制的人员名单。后来的第1579(2004)号决议的第1段(a)款更新了这些措施。
第4段(a)和(c)分段如下:
“4.(a)又决定所有国家应采取必要措施,阻止经委员会认定对利比里亚和平进程构成威胁,或从事旨在破坏利比里亚和分区域和平与稳定的活动的人,包括仍与前总统查尔斯·泰勒保持联系的利比里亚前政府高级官员及其配偶和利比里亚前武装部队成员、经委员会确定违反上文第2段规定的个人、向利比里亚或该区域各国的武装叛乱集团提供财政或军事支持的任何其他个人或与此种实体有联系的个人,在本国入境或过境,但本段的规定绝不迫使一国拒绝本国国民入境;
(c)决定上文第4(a)分段所规定的措施不适用于下列情况,即委员会确定此类旅行具有包括宗教义务在内的人道主义需要的正当理由,或委员会认定给予豁免将推进安理会各项决议关于在利比里亚缔造和平、稳定与民主以及在分区域缔造持久和平的目标;”
新的禁止旅行名单是委员会根据第1521(2003)号决议第21段(d)分段制定的,取代了依照第1343(2001)号决议制定的禁止旅行名单。根据第1521(2003)号决议第4段(b)分段,在新的名单通过后,依照第1343(2001)号决议制定的名单停止生效。兹将名单全部转录如下。名字的其他拼法列在括号内。
委员会将继续定期更新名单。
>> 旅行禁令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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