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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理事会关于利比里亚的第1521(2003)号决议所设委员会成立于2003年12月22日,负责监督相关制裁措施,并执行安全理事会在该决议第21段规定的任务。1521委员会是两个已不复存的安全理事会所设委员会的继任机构,这两个委员会是第985(1997)号决议所设委员会和第1343(2001)号决议所设委员会。

  安全理事会后来通过了几项决议,特别是第1532(2004)号决议和第1683(2006)号决议,对制裁制度和委员会的任务作了调整。最近,2007年12月19日第1792号决议将制裁制度的期限予以延长。现行生效的制裁措施汇总如下。  

措施 说明(非正式) 执行日期至 例外
军火禁运
所有国家均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向利比里亚供应任何类型的军火和有关物资以及提供技术训练和援助。
2008年12月19日
见第1521(2003)号决议第2段(d)至(g)项、第1683(2006)号决议第1至4段和第1731(2006)号决议第1段(b)项。
禁止旅行

所有国家均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委员会根据第1521(2003)号决议第4段(a)项所定标准点名列入禁止旅行名单的个人入境或过境。
2007年12月20日


委员会通常在3月、6月、9月和12月对禁止旅行名单进行季度审查。


点击此处查阅有关季度审查的程序。
见第1521(2003)号决议第4段(c)项。


点击此处查阅申请豁免旅行限制的程序

经委员会批准目前有效的旅行限制豁免见此表
钻石制裁
所有国家均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从利比里亚直接或间接进口一切毛坯钻石,无论这些钻石是否原产于利比里亚。
2007年6月20日(安全理事会将于2007年4月20日后进行审查)。
无例外。
冻结资产

决定所有国家均应毫不拖延地冻结委员会根据第1532(2004)号决议第1段所定标准点名列入冻结资产名单的个人和实体拥有或控制的资金、其他金融资产和经济资源。
在安全理事会另作决定之前,这些措施仍然生效,但安理会应至少每年对这些措施进行审查,并请委员会每6个月对冻结资产名单进行审查。


点击此处查阅适用冻结资产和维持冻结资产名单的准则。
见第1532(2004)号决议第2段。

  各国对列入禁止旅行名单和冻结资产名单的个人和实体执行旅行禁令和冻结资产措施。这些名单由委员会维持并定期更新。

  先前制裁制度包括禁止从利比里亚进口一切圆木和木材产品,但由于利比里亚政府承诺对该国森林资源实行透明管理,安全理事会决定准许木材制裁于2006年6月20日终止(见SC/8856)。

  委员会现任主席是贾达拉·阿祖兹·埃塔利阁下(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国),任期到2008年12月31日结束。2008年的两个副主席是印度尼西亚和南非。委员会就其活动发表年度报告。委员会制定了工作的准则,包括列名和除名程序。点击此处查阅关于委员会工作的最新消息。点击此处查阅其他特选文件。

  委员会还得到利比里亚问题专家小组的支助,点击此处查阅专家小组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