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援助模板

(2007年11月19日定稿)

模板的用途

  本模板的用途是作为一个有用的工具,供有关国家用于寻求援助,以履行其根据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1540号决议(2004年4月)所担负的义务。这个模板也可用于为举行请求国、1540委员会和感兴趣的援助提供者之间的会议作准备。

如何请求援助

  可使用此模板或通过由贵国驻联合国代表团向1540委员会转递书面请求的方式,向委员会提交援助请求。

  如果你对以下信息有任何疑问,请通过电子邮件与1540委员会的专家联系,邮件地址是:1540experts@un.org。

各国政府可考虑的援助类别

  作为参考,各国政府可请求提供不同形式的援助,包括下列类别的援助:

  1. 起草国家报告、立法或条例。

  2. 按照国家政府的结构,实施有关条例、行政和(或)技术性措施。

  3. 培训,例如为行政人员、管理和执法官员提供特别是使用设备、商品鉴定、外联等方面的培训。

  4. 设备,例如检测设备、发放软件许可证。

一. 关于所请求援助的概述

  请对贵方的请求作一简短概述:

 

 

 

 

 

 

二. 关于援助请求的详细说明

注:下列援助请求所涉领域是基于安理会第1540(2004)号决议的特定执行部分段落

援助请求所涉领域,基于安理会第1540号决议执行部分段落

必要时说明对核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运载工具或相关材料的具体用途

评论
请说明是否希望委员会将贵方所提请求保密,且只能在贵方同意后方可逐案分享

协助向1540委员会提交报告——执行部分第4段

 

 

草拟和执行立法,防止非国家行为者获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运载工具或从事执行部分第1段所述任何其他活动

 

 

草拟和执行立法,禁止非国家行为者从事、企图从事、作为共犯参与从事、协助或资助执行部分第2段所述与大规模毁灭性武器/运载工具有关的任何活动

 

 

制定和实行措施, 对相关材料进行衡算和安保 ,以防止执行部分第3段(a)所述大规模毁灭性武器/运载工具的扩散。注:援助内容可包括提供与制定措施有关的设备或培训

 

 

制定和实行实物保护措施,以防止执行部分第3段(b)所述大规模毁灭性武器/运载工具的扩散。注:援助内容可包括提供与制定措施有关的设备或培训

 

 

制定和实行措施,提供设备或培训,以便按照执行部分第3段(c)所述,改进边境管制。注:援助内容可包括提供与制定措施有关的设备或培训

 

 

对大规模毁灭性武器/运载工具/相关材料建立并保持有效的国家出口及转口管制,以及对此种出口和转口相关资金与服务的提供,例如融资,实施 管制,包括草拟或完善相关立法 —— 执行部分第3段(d)

 

 

草拟、更新或实施出口管制物项清单——执行部分第6段

 

 

拟订适当的方式,以便同产业界和公众一道协作履 行并周知其所承担 的义 务——执行部分第8段(d)

 

 

其他请求(例如,示范如何使用设备,作技术性介绍,进行非正式协商等等)

 

 

 

任何附加评论:

 

 

 

 

三. 供资渠道

  请说明贵方是否有首选供资渠道(圈选适当答项)。如果贵方想保留已在其他领域获得其援助的某一供资者,请在相关答项末尾加以说明:

(1) 国家伙伴:

 

(2) 政府间组织:

 

(3) 非政府组织或其他私人渠道:

 

(4) 非政府组织或其他私人渠道:

 

(5) 无偏好
贵国政府或国内其他渠道对拟议援助活动的估计供款数:百分比或美元价值(美元):

 

注:所提供的援助可能会附带设定条件

  作为贵方与援助提供者对话的参考,应当注意,有些援助意向可能会附设某些条件,有些合同中也可能会设定条件。以下是有可能对所提供援助设定的条件的一些例子:

  a. 援助地点(例如,仅限在受援国境内从事培训)。

  b. 参与者所属身份(例如,仅限政府官员;仅限非军事人员)。

  c. 提供援助的时限。

  d. 可用于培训的时间共计(例如,不超过10个工作日)。

  e. 设备(例如,辐射监测仪,接收国在活动完成后可以购买,但须取得援助提供国政府的有效出口许可证)。

  f. 政府的参与度(例如,这一揽子援助是否需要政府的任何许可)。

  g. 执行协议中要求贵国采取嗣后行动。

四. 1540号决议执行工作联系人

在贵国首都:

姓名

职务

电话和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在纽约联合国代表团:

姓名

职务

电话和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