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雷行动处由一名处长领导。处长对主管后勤、管理和排雷行动助理秘书长负责。
排雷行动处的核心职能如下:
(a) 充当联合国系统内涉及排雷的所有活动的协调中心;
(b) 协调协助排雷行动自愿信托基金的资源调集,并管理该基金;
(c) 评估并监测全球地雷的威胁;在人道主义紧急情况中拟订适当的排雷行动计划,并为维持和平行动提供排雷支助行动;
(d) 监督技术和安全标准的拟订、维持和宣传;
(e) 充当关于地雷和排雷行动的信息、包括技术信息的集中储藏处,并为此目的发展适当的排雷行动信息系统;
(f) 提倡支持全球禁止杀伤人员地雷,并支助秘书长履行《关于禁止使用、储存、生产和转让杀伤人员地雷及销毁此种地雷的公约》所赋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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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秘书长公报(ST/SGB/2000/9-PDF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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