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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21日安全理事会依照《联合国宪章》第七章决定授权部署联合国布隆迪行动,首次期限6个月。 根据决议,2004年6月1日开始部署联布行动,以便支持和帮助实施布隆迪人民为恢复如2000年8月28日在阿鲁沙签署的《阿鲁沙布隆迪和平与和解协定》所规定的持久和平和实现民族和解所作的努力。 根据其一致通过的第 1545(2004)号决议,安理会还决定联布行动由负责《阿鲁沙协定》执行监测委员会的秘书长特别代表领导,并且起初由现存非洲驻布隆迪特派团部队组成。它请秘书长与非洲联盟协作,确保将对非洲驻布隆迪特派团的权力移交给他的特别代表。安理会进一步决定,联布行动最高编制为包括 200名观察员和125名参谋人员在内的5650名军事人员、120名人员和适当数量的文职人员。它授权联布行动使用一切必要手段,确保通过监督和调查违反情况遵守停火协定;执行国家战斗人员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方案中的解除武装和复员部分;以及监测跨越国界非法武器流动。联布行动的任务还包括协助为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建立必要安全条件和促进难民及境内流离失所人员自愿返回,以及通过保证自由、透明和和平选举的安全环境协助成功完成《阿鲁沙协定》中规定的选举进程。 安理会对于武器非法流入武装团伙和运动,特别是流入那些不是和平进程一方的人手中深表关切,吁请各国在无损于布隆迪国民军和正在开展整合的警察力量的前提下制止此类流入。安理会还请秘书长与布隆迪邻国缔结协议,使联布行动部队能够在执行任务可能需要时为追击武装战斗人员跨越它们的国界。 此外,安理会要求秘书长保证,他的布隆迪和刚果民主共和国特别代表协调各自特派团的活动,分享各自所有军事情报,特别是有关武装分子跨界行动和贩运军火的情报,以及联合他们的后勤和行政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和成本效益。 安理会强调必须充分和无条件地执行《阿鲁沙协定》,并要求各方履行该协定义务,使选举进程,特别是立法选举在 2004年10月31日前举行。安理会还重申需要促进和平和民族和解,并推动问责制和尊重人权,以及敦促政府、专门机构、其它多边组织、民间社会和各会员国按照《阿鲁沙协定》加紧努力,成立事实与和解委员会。 联合国秘书长在由其发言人发表的一份声明中欢迎安理会有关建立联布行动的决定,并说这一决定为布隆迪和平进程翻开了新的一章。秘书长赞扬布隆迪人民为推动阿鲁沙和平进程所做的决定性努力,并吁请他们及其领导人抓住这一独特机会,进一步寻求民族和解和促进筹备全国选举。 欲了解联布行动建立前布隆迪事态更多背景情况和联合国在和平进程中的作用,请参阅 2004年3月16日秘书长给安全理事会的报告(S/2004/210)。欲了解最新联布行动的情况,请参阅2005年5月19日秘书长的报告(S/2005/328)。 不是联合国的正式文件。由新闻部和平与安全科和维持和平行动部合作提供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