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全理事会1999年10月22日第1270(1999)号决议,

联塞特派团任务如下:

  • 同塞拉利昂政府和《和平协定》其他各方合作执行《协定》

  • 协助塞拉利昂政府执行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计划

  • 为此在塞拉利昂全境的重要地点,包括在各解除武装/接待中心和复员中心,派驻人员

  • 保障联合国人员的安全和行动自由

  • 根据1999年5月18日停火协议(S/1999/585,附件),通过其中所规定结构监测停火遵守情况

  • 鼓励当事各方设立建立信任机制并支持这些机制运作

  • 协助运送人道主义援助物品

  • 支持联合国文职干事开展工作,包括秘书长的特别代表及其工作人员、人权干事和民政干事

  • 应要求为即将根据塞拉利昂现行宪法举行的选举提供支持

按照安全理事会2000年2月7日第1289(2000)号决议,修改了联塞特派团的任务,以包括下列工作(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采取行动

  • 向特别是在弗里敦的关键地点和政府大楼、重要的十字路口和包括隆吉机场在内的主要机场提供安全

  • 为人员、货物和人道主义援助沿具体指定的干道自由流动提供便利

  • 在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方案的所有地点和场地内提供安全

  • 协调和协助塞拉利昂执法当局行使职能

  • 看守从前战斗人员收缴的武器、弹药和其他军事装备,随后并协助其处置或销毁

安理会授权联塞特派团采取必要行动完成以上规定的额外任务,申明联塞特派团在执行任务时可采取必要行动确保其人员的安全和行动自由,并且考虑到塞拉利昂政府的责任,在部署地区于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向面临人身暴力的急迫威胁的平民提供保护。

按照安全理事会2001年3月30日第1346(2001)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欢迎秘书长报告[2001年3月14日S/2001/228] 57至第67段所述的联塞特派团订正行动构想和在执行构想方面已经取得的进展,并鼓励秘书长着手完成此项工作;……”

该报告第58段案文如下:

“联塞特派团在塞拉利昂的主要目标仍然是协助塞拉利昂政府努力扩大其管辖范围,恢复法律和秩序,逐步实现全国稳定,协助促进一个可有助于恢复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方案并在适当时候举行自由、公平选举的政治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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