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和委议程
建和委议程:在设立建设和平委员会的两会决议中,即2005年12月20日的第60/180号和第1645(2005)号决议,联合国大会和安全理事会决定,某一国家可通过以下方式被列入建和委议程:
- 要求安全理事会提供咨询意见;
- 要求经社理事会或大会提供咨询意见,但需一有关会员国的同意,且在提出要求国马上要陷入或再次陷入冲突的特殊情况下,而此情况非安全理事会处理事项;
- 要求其它会员国提供咨询意见,但需是该国马上要陷入或再次陷入冲突的特殊情况,而此情况尚未被列入安全理事会议程;
- 要求秘书长提供咨询意见。
通常建和委只处理已经缔结和平协定、基本安全有保障的刚刚摆脱冲突的国家。此类国家应表示愿意被列入建和委的议程。不大可能出现违背政府意愿的提议。
目前,布隆迪和塞拉利昂被列入建和委议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