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伊朗的美国人质
伊拉克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两国之间的紧张关系经过一段时期的不断加剧和边界冲突之后,终于在1980年9月爆发成为公开的战争行动。
1980年9月22日秘书长呼吁双方采取克制态度并努力通过谈判寻求问题的解决。他曾建议进行斡旋,9月24日再次提出这一建议。9月23日,安全理事会根据秘书长的要求进行了磋商,磋商之后安理会主席发表了一项声明,表达了安理会的关切和对秘书长呼吁的支持。安理会主席也呼吁伊朗和伊拉克不要采取武装行动。
随着战争行动的不断加剧,9月25日秘书长强调指出,战争局势“无疑是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一种威胁”,因此要求安全理事会“最紧急地审议这一问题”。9月26日和28日,安理会应墨西哥和挪威的要求开会并通过了一项决议,要求伊朗和伊拉克停止战争行动,敦促它们接受调停或调解。安理会还呼吁其他国家不要采取任何可能扩大战争的行动。安理会支持秘书长为解决这一问题所做的努力。
伊拉克在一系列来文中指控称,伊朗破坏了关于国家边界、在阿拉伯河水道航行和其他问题的1975年阿尔及尔协定及其他有关协定。因此,伊朗已使得关于伊拉克同伊朗边界问题的那些协定及法律关系失效。伊拉克说,伊朗对伊拉克的边界哨所、城镇和石油设施进行炮击和轰炸始于1980年9月4日,伊拉克实施自卫权利是在9月22日,因此,冲突实际上是在9月4日开始的,而不是9月22日。伊拉克军队进入伊朗领土完全是出于防御目的。伊拉克接受了决议并准备停止战争行动和开始进行谈判,如果伊朗也采取同样做法的话。只有伊朗承认伊拉克对陆地和水域的主权和权利是符合国际法和国际习惯的,而且伊拉克撤出其部队能有切实可行的安排作为保障,伊拉克才会撤回其部队。
伊朗的立场是,自从伊朗1979年2月内部革命取得了胜利起,伊拉克就武装入侵伊朗援助反革命集团,从而破坏了阿尔及尔协定的规定,并于1980年9月22日队伊朗发动了预谋的进攻。伊朗没有其他选择,只好进行自卫还击。伊朗说,只要伊拉克的侵略战争继续在伊朗境内进行,伊朗就不能考虑秘书长和安全理事会所提出的建议,并认为就冲突问题进行任何讨论都是无用的。
1980年l0月16日秘书长向安理会通报了他为确保冲突地区的和平航远和合法的国际贸易的安全所做的努力,这些努力第一步是争取伊朗和伊拉克同意允许困在阿拉伯河的船只安全离开。秘书长说,这些努力未能取得成功。伊拉克认为,阿拉伯河是伊拉克的河流,只要船只在该河内,就必须悬挂伊拉克旗,而不是象秘书长所建议的那样悬挂联合国旗。
安理会在10月15日至29日举行的另外五次会议上审议了两伊的战争行动,但没有道过任何决议。战争在继续,11月11日秘书长宣布任命了一名伊朗与伊拉克冲突特别代表.该特别代表1980年11月18日至24日对伊朗和伊拉克作了初次访问,并于l981年1月、2月和6月及1982年2月几度重访该地区,但因双方意见分歧没有取得任何重大进展。其间关于释放阿拉伯河的船只的讨论一直在继续进行,但由于是否应由一方或双方支付这次行动的费用问题而最终陷于破裂。在第五次访问之后商定,只有情况表明可能取得真正进展的时候,特别代表才会再度访问该地区。
经过一段时期的军事僵持局面之后,1982年期间,伊朗军队逐渐转入攻势,战争行动也再次升级。5月25日秘书长向伊朗和伊拉克总统发出了相同的电报,重申他愿意进行斡旋,重新进行寻求和平和体面的解决办法的努力。
6月20日伊拉克宣布将在10天内将其部队从其占领的所有伊朗领土上撤至国际边界。其后,伊朗指控,尽管伊拉克部队进行了一些调动,但它仍然占领着部分伊朗领土,伊朗重申决心继续战斗下去。
呼吁停火:7月12日,安全理事会通过了第二个决议,要求停火和将军队撤至国际上公认的边界。安理会决定派遣一组联合国观察员,监督停火和撤军;主张在秘书长的协调下继续进行调停,以便找到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全面、公正和体面的解决办法。
7月13日,伊拉克宣布,它愿意合作执行上述决议。次日,伊朗称,安全理事会就伊朗和伊拉克之间的冲突所采取的行动是不符合宪章的。伊朗说,安理会1980年9月通过的决议没有谴责侵略者,也没有要求侵略者恢复侵略开始之前存在的状况。因此,安理会在该问题上保持沉默几乎22个月,在这段时间内,伊拉克一直在伊朗西部进行战争努力。然后安理会又通过了另一项决议,该决议仍没有谴责侵略者,也没有承认伊朗对侵略的责任者进行惩罚的权利。因此,伊朗没有参与安理会直到那时就冲突问题所采取的任何行动。如果安理会决定“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责任”,伊朗愿意同安理会进行合作。
安全理事会曾要求秘书长就派遣联合国观察员监督停火和撤军需要做出的安排问题提出报告,7月15日秘书长做出了答复。
他说,应首先派遣一个联合国高级军官小组对现场情况作出评估并确定需要做出何种安排。
10月4日,安全理事会通过一项决议,再次要求立即停火和将军队撤至国际公认的边界。安理会高兴地看到有一方已经表示愿意合作执行安理会的7月决议,它呼吁另一方也采取同样的立场。安理会还重申应不再迟延地派遣联合国观察员,并要求秘书长在72小时内再次报告。决议通过之后,秘书长对安理会表示,联合国观察员的有效部署自然需获得有关各方的同意与合作及实现停火才行。
10月7日秘书长报告称,伊拉克已表示它愿同安全理事会合作执行最近做出的决议。伊朗通知他说,伊朗希望和平并曾一贯指出它认为解决冲突所必须采取的步骤。伊朗还说,最近发生军事行动的地区是在伊朗领土以内,进行这些军事行动是为了解放在战争初期被伊拉克军队占领的伊朗领土。因此,伊朗认为安理会关于伊朗和伊拉克局势的决议对伊朗没有约束力。
10月22日,大会说,伊朗与伊拉克冲突的持续和升级正威胁着国际和平与安全。大会指出应立即实现停火,作为和平解决争端的第—步应将军队撤至国际公认的边界。大会呼吁其他所有国家不要采取有助于延长冲突的任何行动,要求秘书长继续为争取和平解决而努力。
1983年5月,秘书氏派遣了一个特派团访问了伊朗和伊拉克曾经遭受军事攻击的平民区。伊朗曾要求派遣这样的特派团,伊拉克也同意这一建议。 6月20日,秘书长向安全理事会报告称,特派团在伊朗所访问的一些平民区看到有严重的破坏,在伊拉克所访问的一些平民区看到某些破坏。
对非军事目标的攻击:安全理事会在谴责一切破坏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径,要求立即停止一切对非军事目标采取的军事行动的同时,于10月31日通过了一项决议,要求秘书长继续进行调停,呼吁各国不要采取任何可能使冲突进一步升级的行动。安理会还重申在国际水域自由航行和自由通商的权利,呼吁交战双方在海湾区域,包括这一区域的水道和港口,立即停止一切战争行动。
11月1日,伊拉克通知说,它接受该决议,认为该决议是一个完整不可分割的整体,并宣布愿意合作执行这一决议。12月11日伊朗通知秘书长,它认为最近通过的决议象以往的决议一样,是有偏向的。因此,伊朗别无他法,只有继续执行其政策,不执行这一决议。
12月13日,秘书长向安全理事会报告了双方对决议的立场。他还通知安理会说,伊朗要求他派一特派团视察遭受军事攻击的平民区以便补充1983年5月特派团的报告。伊朗还指控伊拉克使用了化学武器,因此要求特派团中应有一名化学武器方面的专家。然而,秘书长遇到了实际的困难,因为伊拉克拒绝了这一建议,否认它曾经使用了化学武器。伊拉克认为伊朗的要求应该结合最近通过的决议来进行审议,最近通过的决议应该作为一个完整的整体来执行。
在1984年的头几个月,陆地和海上战争行动都在升级。伊朗一再指控伊拉克袭击其平民区,指控伊拉克使用化学武器。伊拉克也指控伊朗攻击它的平民区。
鉴于这些事态发展和双方所采取的立场,2月10日秘书长向伊朗和伊拉克建议,向该地区派遣特派团以核查非军事目标所受到的破环情况,并弄清可能使用的弹药类型。特派团还应弄清双方对有关冲突的各种问题的官方立场。然而,该特派团未能派出。伊朗举出一些新的事态发展情况,要求特派团不要讨论政治问题。
3月伊朗进一步指控伊拉克对其部队大规模地使用了化学武器,秘书长当月13日至19日便派一个实况调查团去伊朗。调查团3月26日报告称,在视察的一些地区发现使用了芥子气和一种叫做塔崩的神经毒剂。
化学武器的使用:3月30日安全理事会主席发表了一项声明,在声明中安理会理事国强烈谴责调查团所报告的使用化学武器的情况,呼吁有关国家严格遵守禁止使用这种武器的1925年日内瓦议定书,谴责一切违犯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它们还再次呼吁停火和实现和平解决,并要求秘书长继续为此进行努力。
4、5月期间在海湾对商船的袭击有所增加。伊拉克宣布了几次对海湾北端哈格岛伊朗的主要石油港口附近的船舶进行的袭击,早些时候伊拉克已将哈格岛宣布为战区。科威特和沙特阿拉伯认为对靠近它们国家的船舶进行的一些袭击是伊朗干的。
6月1日,安全理事会又通过了一项决议,呼吁所有国家尊重自由航行的权利,谴责最近对出入科威特和沙特阿拉伯港口的商船的袭击。安理会要求应停止这种攻击,并决定,如果这一决议得不到履行,安理会将考虑采取有效措施以确保该地区的航行自由。
对平民区的袭击还在继续并升级。6月12日,秘书长宣布,伊朗和伊拉克已接受了他的关于结束对纯粹平民居住中心的军事袭击的呼吁。伊朗和伊拉克两国政府都曾要求为核查遵守这一承诺的情况做出安排,据此,秘书长决定在巴格达和德黑兰设立两个小组,根据双方政府的要求进行视察以便核查违犯承诺的指控。两个视察小组在6月底以前已经安排就绪。
其后,秘书长设法进一步减轻战争的影响,6月29日,向伊朗和伊拉克发出了同样的函电,指出有迹象表明可能还会使用化学武器,他呼吁每个政府做出庄严承诺,不以任何理由使用任何种化学武器。7月2日,伊朗欢迎秘书长的呼吁,并宣布它不折不扣地决心继续奉行不使用化学武器的改策。
战俘待遇问题是秘书长关心的另一个问题。自1983年以来伊拉克已数次指控伊朗虐待伊拉克战俘并要求秘书长派人调查。
秘书长认为联合国一向依靠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进行这方面的工作,红十字委员会根据1949年日内瓦四公约的规定负责战俘方面的工作,并且它也拥有处理这方面问题所需的专门知识。6月26日,秘书长致函日内瓦四公约的所有缔约国强调遵守这些公约的重要性,并提请各国注意红十字委员会早些时候发出的关于对待伊朗与伊拉克冲突中的战俘和难民的两项呼吁。他支持红十字委员会要求各国根据四公约的规定充当保护过的呼吁。
1984年10月出现了一种新情况。伊拉克指控伊朗卫兵在伊朗的古尔甘营地向伊拉克战俘开枪并打死一些人。伊拉克再次要求秘书长派一特派团调查该事件。伊朗同意接受特派团,如果该特派团对伊朗所关心的在伊拉克的伊朗战俘问题也进行调查的话。
在有关特派团的行程安排和方式的一些分歧解决之后,秘书长向伊拉克和伊朗派出了一个特派团调查古尔甘战俘营事件,并向他报告两国政府在战俘和其他扣押人员方面所提出的其他问题。
战俘待遇问题:特派团自1985年1月11日至25日访问了冲突地区并报告说,战俘在两个国家所受到的待遇都不象对方政府所指责的那样坏,也不象扣押国政府所声称的那样好。特派团发现,在两个国家大部分战俘问题都相同或者近似:生活条件困难,与世隔绝,常常受虐待,如某些战俘营卫兵粗暴使用武力,伊拉克的情况尤其如此。在伊朗,思想意识或宗教上的压力使战俘营的气氛更加紧张。特派团认为,古尔甘战俘营的骚乱是由于战俘之间的争吵引起的,伊朗当局为平息这次骚乱而采取的行动原则上是有道理的,也符合平息暴乱的正常做法。然而,特派团感到无法确定是否实际的开枪都完全必要,受到了严格控制,还是不分青红皂白地乱开枪。特派团注意到,这种事件的发生在两个国家中都不是绝无仅有的,因此要求按照日内瓦四公约的规定改善战俘的待遇,要求提供条件使红十字委员会能根据日内瓦四公约有效地履行其一切职能。
3月,战争行动再次升级。安全理事会主席发布了两次表示关切的声朗。秘书长向伊朗和伊拉克驻纽约的高级官员提出了缓和冲突和结束战争行动的建议。秘书长在同这些高级官员进行深入的讨论时表示,如果两国政府准备就冲突的所有方面进行讨论,他愿意亲自去巴格达和德黑兰。因此,在进行原来计划的对该地区的访问时,秘书长决定去这两个国家。在他得到保证讨论将包括冲突的各个方面之后,先后于4月7日至8日、4月8日至9日访问了德黑兰和巴格达。
秘书长在4月12日向安全理事会报告这些访问的情况时指出,两团政府都重申希望和平,信任秘书长及其为和平进行的努力。在指出双方存在的严重不信任时他报告说,伊朗认为安理会的行动从冲突一开始就是不公平或不公正的,伊朗对此很不满,照它看来,安理会未能谴责侵略者,或对使用化学武器和其他违犯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采取措施。秘书长还说,伊朗对他第一次在纽约向双方提出的建议的态度是,执行具体公约和议定书的规定不能以实现停火为条件。伊拉克则认为,减轻战争影响的任何具体措施都必须同在一定时间内实现全面停火明确地联系起来,以便这些具体措施不会产生延长战争的后果。秘书长说,他本人决心继续努力,并建议,作为第一步,安理会应邀请伊朗和伊拉克参加进一步对冲突的各个方面进行的研究。
4月,在伊朗一再指控化学武器正在不断被使用的情况下,秘书长委派了一名医务专家调查在欧洲住院就医的伊朗病人情况。该专家报告称,化学武器,包括芥子气,在1985年3月侵害了伊朗士兵。4月25日,安全理事会主席称,安理会理事国对3月份对伊朗士兵使用化学武器一事感到震惊:它们强烈谴责再次使用这种武器或将来可能使用这种武器;敦促严格遵守1925年日内瓦议定书。它们表示支持秘书长,愿意在适当时候象他建议的那样对伊朗和伊拉克发出邀请。
(节选自:《联合国手册》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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