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的种族隔离
“种族隔离”是一个南非荷兰语单词,意思是分离,这是南非政府为其种族政策定的正式名称:实际上,它是指一种制度化的种族隔离、种族压迫和剥削的体制,在这种制度下,非白人的行动自由与政治、社会、经济权利均遭到严厉的限制。
实行种族分离就是将国家划分为白人(欧洲人)区和非洲人保留地,并将白人区的居民分隔到所谓“集团住区”内。为非洲人指定的保留地或“班图斯坦”有九个,按政府所规定的非洲居民的“民族单位”,每一单位有一个保留地。所谓的“家园”散布在81块互相分离的各不相连的土地上。虽然非洲人的数目超过白人,其比例大于4:1,但这些保留地只占南非国土的13%,而且其中有些是这个国家最贫瘠的不毛之地。
在南非终止种族隔离制度前几十年,南非政府的种族政策一直是联合国主要关注的问题。在这段时间内,联合国各机构为国际社会采取行动以终止种族隔离商定了许多措施。
这些措施中最主要的一项措施是旨在制止南非扩充军备的武器禁运,安全理事会曾指出,有些军备被用来推行该政府的种族政策。1977年安理会将1963年以来实行的自愿性武器禁运改为强制性禁运。这标志着在联合国历史上第一次根据本组织的宪章第七章对一个会员国采取行动,宪章第七章规定对和平的威胁采取强制行动。
大会一直谴责种族隔离是危害人类的罪行。安全理事会将种族隔离称之为违背人类良心的行为。处理有关人权、种族歧视和非殖民化问题的一切联合国机构都谴责这种政策。国际上对种族隔离的关注表现在一个制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的条约之中。
联合国对南非的目标,如大会1982年的一项决议中所说,是“彻底消灭种族隔离并建立民主社会,使全体南非人民不分种族、肤色、性别和宗教信仰,都享有平等而充分的人权和基本自由。并自由参与决定他们自己的命运”。
联合国各机构,特别是大会,为了向南非被压迫人民提供政治、道义和物质的支持而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对解放运动表示支持,要求释放政治犯,体育方面的抵制,传播关于种族隔离制度罪恶的资料,召开有关这一问题的国际会议,专门纪念活动以及援助种族隔离受害者的自愿捐款等。
(节选自:《联合国手册》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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