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面临的挑战
有五大紧迫原因促使我们现在必须作为紧急事项,解决现存的缺乏进展领域的问题。第一个原因是必须确保我们现有的特派团取得成功并确保人员的安全与保障。在全员部署的行动中,维持和平行动部不得不把人力、后勤和财力稀疏地分摊在总部和外地。在最好的情况下,这一战略是可以接受的。然而,在目前若干部署了联合国军事、警察和文职人员的行动中,并不总是存在这种情况。相反,有证据表明,有的派别拒不参与和平进程;有的前战斗员因和平协定未能即刻带来好处而感到沮丧;有的犯罪集团利用冲突大发横财;还有的个人和集团由于和平进程而使其在变化了的政治安排中失去权力和影响力,所有这些人的所做所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后果,这些行为人的存在给联合国维和人员的安全保障造成严重威胁。特别委员会反复表达了对许多外地特派团所处危险环境的关切。正是由于联合国维和人员在实地过于分散,秘书处必须拥有足够的专业能力来规划和处理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从而确保特派团获得成功,其人员安全无恙。我们在一些重要领域已取得良好进展,尤其是为联合行动中心和特派团联合分析中心制定了示范样板,并准备在所有多层面特派团中设立此类中心。必须进一步提高我们的能力,以便稳妥地应付不安全环境,包括改善外地对信息技术的使用状况。
第二个原因是必须确保我们共同为联合国维和人员制定的高标准问责制和行为准则不因监督环节薄弱、缺乏指导或纪律督察而有所损害。我的特别顾问的报告揭露了在联合国的一些维持和平行动中出现的性剥削和性虐待这一令人发指的行为。这件事提醒我们,在没有建立指导和监督制度的情况下,情况会有多么糟糕。特别委员会对该报告的审议情况以及我们因此商定的将执行的众多的改革方案均表明,在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中加强问责制和纪律性是可以取得进展的。然而,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不能坐等对不当行为的揭露成为推动进展的力量,这种作法会带来极大的损害。
第三个原因是应最大限度地加强对财政和资源的有效管理。我们必须维持会员国的信心,即以讲就成本效益和负责的方式使用资源,尤其是我们应继续调整维持和平采购机制和财务机制,使其更灵活地应对外地复杂而且往往大规模的行动。我们越是向外地下放权力,我们就越必须对已到位的有效报告和监督机制充满信心。
我们必须改善目前仍显薄弱领域的第四个原因是必须适应和更好地应对维持和平今后面临的挑战。这不仅是因为世界范围的维持和平行动数目增多,而且其任务范围也在扩大。在许多情况下,我们开展活动的国家或是已经崩溃,或是受到严重削弱。联合国维和人员往往应邀率先为当地民众提供安全保障并维持公共秩序。这些任务包括抗击对和平的暴力威胁、解除前战斗员的武装并使其复员。任务还包括保护平民;保护关键设施和基础设施;协助进行改革,建立军队和警察等国家安全机构。
维持和平行动扩大的不仅仅是保安任务;我们集体面对的现实是,安全只是实现自我维持和平的一部分。建设和平委员会以及建设和平基金的设立反映了这一信念。建设和平不应在维持和平行动结束时才开始。这并不是联合国维持人员的撤出战略,而是指导我们进驻的原则。甚至在初步稳定的进程中,我们就必须开始解决长期贫穷的现象,并开始进行建设持久和平的长期努力。我们从这一点出发,进而执行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更广泛的任务,支持和协助当地在公共行政、重建法制机构以及地方施政等领域的能力。这还引导我们更多地考虑如何更好地与当地社区合作的问题,由他们把握自主权对于建设和平的成功与否至关重要。我们必须从一开始就具备有效的规划和执行这些非军事任务的技能。
第五个原因是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必须能有效地与日益增多的行为者合作,其中包括参与建设和平的联合国和非联合国的行为者。区域安排参与维持和平尤其值得欢迎,因为这为全面提高我们的集体能力提供了新的机会,从而可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的责任,促进和平与安全。为了充分发挥这一潜力,并忠实履行联合国维持和平与安全的责任,我们必须积极与我们的伙伴合作。全球性的、公平与全面的维持和平行动要求人们具有共同的理解、共同的标准以及合作框架。秘书处在制定这些标准以及推动区域组织间建立有效伙伴关系方面可发挥重要作用。
(节选自:A/60/640《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建议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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