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与企业界之间合作准则
附件一: 全球协约的九项原则
1999年1月31日,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在达沃斯举行的世界经济论坛上,要求世界企业领导人尽其所能,在其业务范围内就人权、劳工标准和环境问题,“接受和制订”一套普遍原则。
人权
原则1
支持、尊重和保护国际上宣布的各项人权;
原则2
企业应当确保不成为侵犯人权的共谋。
劳工标准
原则3
企业应当支持结社自由并切实承认集体谈判的权利;
原则4
消除一切形式的强迫劳动和强制劳动;
原则5
切实废除童工;
原则6
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
环境
原则7
支持对环境挑战采取预防办法;
原则8
积极推动对环境负起更大的责任;
原则9
鼓励发展和推广无害环境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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