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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8:全球合作促进发展
信守承诺——千年发展目标

■ 具体目标13. 满足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需要。包括:对最不发达国家出口免征关税、不实行配额;加强重债穷国的减债方案,注销官方双边债务;向致力于减贫的国家提供更为慷慨的官方发展援助

  2001年5月召开的第三次联合国最不发达国家问题会议通过了一个行动纲领;该纲领为加速最不发达国家的持续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提供了一个全球伙伴关系框架。最不发达国家及其伙伴致力于鼓励以人为本的政策框架以及国家和国际两级的善政,建设生产能力,使全球化有利于最不发达国家,加强贸易在发展中的作用,减少脆弱性并保护环境,以及调动财政资源等。

  行动纲领认识到各国政府、民间社会和私营部门必须通过更有力的公私伙伴关系,在行动纲领的实施和后续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现在迫切需要有一个有效的机制,以支持对行动纲领的实施情况进行政府间审查并开始后续工作;调动联合国系统、以及其他有关的多边组织;并促使最不发达国家实质性地参与适当的多边论坛。已经请秘书长向大会第五十六届会议提出建议,制订一个高效的、获高度注意的后续机制。

  1970年代,几个先进经济体提出了发展中国家市场准入优惠计划。欧盟和日本于1971年采用了普遍优惠制(普惠制),加拿大在1974年,美国在1976年。目前全世界有15个普惠制计划。根据普惠制,发达国家(普惠制捐助国)对从发展中国家(普惠制受惠国)进口品单方面自愿实行优惠税率。其他许多国家也对最不发达国家采用了优惠市场准入计划。然而,这些计划通常不包括农产品和纺织品等发达国家认为敏感的许多产品。

  最近,欧盟宣布推行,“除武器外一切产品均可免税进入倡议”,将允许49个最不发达国家基本上所有非军事出口品免税、免配额进入欧盟。这一倡议建议取消来自于最不发达国家除武器之外所有进口品的关税和配额。除武器外一切产品均可免税进入倡议于2001年3月5日生效,范围包括除糖、大米和香蕉之外的大多数产品。这一举动将有助于重建人们的信心,让他们信任对多边贸易体系和世界贸易组织有能力反映其所有成员的需求。目前正在敦促其他发达国家效仿欧盟所树立的榜样。

  前进战略

  1. 加强努力,将贸易政策纳入各国的消灭贫穷发展政策;

  2. 帮助最不发达国家进行贸易政策以及关税、海关、竞争和技术方面的投资等相关领域的能力建设;

  3. 继续努力实现最不发达国家除武器之外的所有产品免税、免配额进入市场的目标;

  4. 帮助最不发达国家改进其生产和出口能力;

  5. 简化行政程序和各种手续,继续改善针对最不发达国家的普遍优惠制。

 

(来源:A/56/326《执行联合国千年宣言的行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