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标39. 发达国家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纺织品和服装平均征收的关税
定义
平均关锐指适用于发达国家双边进口的所有适用从价税率(基于进口价值的税率)简单平均数。农产品包括动植物产品,其中含树木作物,但木材和鱼产品除外。服装和纺织品包括天然和合成纤维以及用它们制成的织物和各种衣着用品。
理由
该指标用于监测为消除发展中国家贸易壁垒以鼓励实现千年发展目标而作出的国际努力。发展中国家的穷人主要从业于农业和劳动密集型制造业部门,它们面临着最大的贸易障碍。因此,清除商品贸易障碍能够大幅度提高这些国家的增长率。
计算方法
为计算平均关税,每种统一办法六位数双边贸易流量都给定相同的权数。然后将标准进口格局作为所有进口商的加权计划,总计每个发达国家的结果。标准加权计划将是所有发达市场的平均进口结构,适用于最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进口。所使用的税率是现行的从价税率,包括最惠国和非最惠国(基本上为优惠的)税率。由于不可能将非从价税率换算成从价等值,对使用非从价税率的所有关税细目均不加估算。这将特别影响到农产品,因为近250k的统一办法六位数产品类别至少包含一个非从价关税细目。因此,将该指标的农业部分排除在初始数据集之外,直至制定出处理非从价税率的适当方法为止。
评论和局限性
有两类平均关税——用于目标监测的简单平均关税和加权平均关税。与加权平均关税相比,简单平均关税往往是一种更好的关税保护指标。由于较高的关税阻碍贸易,并会减少对它们适用的权数,因此,简单平均数向下偏倚。
(以上内容节选自《千年发展目标监测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