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标38. 发达国家从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免税进口的产品占进口产品总额的比例(按价值计算,不包括军火)
定义
发达国家从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免税进口的产品占进口产品总额的比例(按价值计算,不包括军火)济领土后计入物质资源存量。仅通过一国运输的货物(中转货物)或临时准入的货物(但用于进口加工的货物除外)不计入一国的物质资源存量,也不列入国际商品贸易统计中。在许多情况下,一国的经济领土与它的关境大致吻合,后者指一国关税法完全适用的地区。
免征关税准入的货物为从发展中国家收到并免征关税准入发达国家的货物(不含武器)出口。
联合国系统没有既定的惯例用于指定发达和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按通行的做法,亚洲的日本、北美洲的加拿大和美国、大洋洲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及欧洲被认为是“发达”区域或地区。在国际贸易统计中,南部非洲关税同盟也被视为发达区域,而且以色列也被视为发达国家;从前南斯拉夫脱离出来的国家被视为发展中国家;而在欧各国和前苏联的欧洲国家既不列入发达区域也不列入发展中区域。
大会根据发展政策委员会通过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提出的建议,决定了拟被列入最不发达国家名单的国家。截至2004年1月,该名单包括下列按区域分列的国家:非洲:安哥拉、贝宁、布基纳法索、布隆迪、佛得角、中非共和国、乍得、喀麦隆、刚果民主共和国、吉布提、赤道几内亚、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冈比亚、几内亚、几内亚比绍、莱索托、利比里亚、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里、毛里塔尼亚、莫桑比克、尼日尔、卢旺达、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塞内加尔、塞拉利昂、索马里、苏丹、多哥、乌干达、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和赞比亚;亚洲及太平洋:阿富汗、孟加拉国、不丹、柬埔寨、基里巴斯、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尔代夫、缅甸、尼泊尔、萨摩亚、所罗门群、东帝汶、图瓦卢、瓦努阿图和也门;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
理由
该指标用于监测为消除发展中国家贸易壁垒以鼓励实现千年发展目标而作出的国际努力。发展中国家的穷人主要从业于农业和劳动密集型制造业部门,它们面临着最大的贸易障碍。因此,消除商品贸易障碍能够大幅度提高这些国家的增长率。
计算方法
为进行出口估价,各国可以选择船边交货价(离岸价),它只包括货物的交易价值和为将货物交付至出口国边界而提供服务的价值,还可选择成本费、保险费和运费价(到岸价),它包括为将货物从出口国边界交付至进口国边界而提供服务的价值。建议从统计的角度将进口货物按到岸价估价。具体的关税——不以申报价值的比例表示——可以包括或不包括在免征关税准入的货物的估算中。
评论和局限性
该指标数据只在国际一级提供。
(以上内容节选自《千年发展目标监测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