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标37. 小岛屿发展中国家获得的官方发展援助在国民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
定义
官方发展援助包括给予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受援国名单上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贷款和赠款,由官方部门以优惠的金融条件(如系贷款,赠款部分至少达到25%)提供,并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福利为主要目的,包括技术合作,但不包括用于军事目的的赠款、贷款和信贷。另外,还为发援委确定的较先进的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提供援助。
按市价计算的受援国国民总收入指常住机构单位和部门应收的初次总收入之和。按市价计算的国民总收入在《1995年国民帐户体系》中叫做国民生产总值。与国内生产总值不同的是,国民总收入含有收入(初次收入)而不是增加值的概念。
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按区域分列如下:非洲:佛得角、科摩罗、几内亚比绍、毛里求斯、圣多美和普林西比以及塞舌尔;亚洲及太平洋:巴林、库克群岛、斐济、基里巴斯、马尔代夫、马绍尔群岛、密克罗尼西亚联邦、瑙鲁、纽埃、帕劳、巴布亚新几内亚、萨摩亚、新加坡、所罗门群岛、东帝汉、托克劳、汤加、图瓦卢和瓦努阿图;欧洲:塞浦路斯和马耳他;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安护提瓜和巴布达、阿鲁巴、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古巴、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共和国、格林纳达、圭亚那、海地、牙买加、荷属安的列斯群岛、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苏里南、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及美属维尔京群岛。
理由
该指标论及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特殊需要。这类国家的人均收入跨度很大,从最不发达国到高收入国家不等。最不发达国家需要持续不断的援助,对此应密切加以监测。
计量的周期性
年度。
(以上内容节选自《千年发展目标监测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