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标8:联合国组织的贡献
发展中国家不可持续的债务负担妨碍了它们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能力。目前已在减少这一影响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截至2005年2月底,已有15个国家达到“完成点”,另有12个国家达到“决定点”,并已作出决定,将重债穷国倡议再延长两年。给予已到达“决定点”或“完成点”的这27个国家的债务减免总额,加上其他的债务减免措施,占到这些国家总的债务额的三分之二。还本付息额在这些国家的出口额中的比率已减少到平均10%。
然而,秘书长注意到,虽然有可信的证据表明重债穷国进程释出了对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极为重要的资源,但仍然远远低于所需要的数额。为了取得进展,秘书长提议把持续承受债务能力重新定义为能使一个国家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并在进入2015年时不增加负债率的那种债务水平。对大多数重债穷国来说,这将要求全部是赠款的资助和全额取消债务。货币基金组织总裁将在2005年春季的会议上,提出建议,包括出售黄金,资助重债穷国进一步减免债务,同时不减少提供给其他发展中国家的资源,而且不至于影响国际金融机构长期的财政生存能力。对许多债务沉重的非重债穷国和中等收入的国家来说,要使它们能够持续承受债务,就需要更多的债务减免和债务重组,其幅度大大超过迄今所提议的数额。
影响债务的可持续性的另一个因素是抵抗外来冲击的能力。对一些债务沉重的穷国来说,主要出口产品崩溃、旱灾和其他自然灾害的冲击以及内战使它们的债务达到无法承受的水平。此外,11个尚未达到决定点的国家中有8个仍在冲突中或处于冲突后状态。它们还拖欠了国际金融机构的大笔久未归还的积债。再者,如果不得不“搁置”捐助款项以便达到货币政策的指标,偿债的代价就会更高。因此,这要求细致地考虑和实施各种措施,优化援助资金的内流,避免资金的有害激增。
然而,在强调使那些在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方面面临最大困难的国家能够承受债务的同时,不应该忽视另一个事实,即许多没有资格根据重债穷国倡议享受债务减免的低收入和中等收入的国家也面临着同样巨大的债务问题,并依然在等待寻找满意的解决方案。新的埃维安方式带来了一些进展,但是还需要有更大的透明度和更多的灵活性。由于许多这类国家拖欠了私人债权人的大笔债款,因此需要继续努力,寻找一个能为国际所同意的机制,可有助于防止今后出现金融危机,并在出现危机的情况下,使债务人和债权人能够更公平地分担负担。在没有根据发达国家的国家破产法模式建立的法定机制情况下,在债券合约中包括集体行动条款可以在有序地解决债务问题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但只有在所有的未偿证券中都列入这些条款,它们才能充分发挥效力。一些主权债务人和私人债权人试图制定自愿的“新兴市场的资本稳定流动和公平债务重组原则”,但进展缓慢。因此,类似于制定这些原则的自愿努力是否能够为解决危机的有效机制提供足够强大的基础还有待于通过检验来确定。
(节选自:E/2005/50《蒙特雷共识执行工作中的一致、协调与合作:
实现国际商定的发展目标,包括千年宣言所载各项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