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媒体办证和联络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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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联合国总部媒体工作详细指南

  联络股为在收集资料、摄像和摄影方面要求帮助的摄像、摄影或文字记者提供联络服务。

  1.领取新闻媒体出入证(见www.un.org/chinese/media/accreditation“核证要求”中的说明)。

  2.摄像和摄影记者:进行任何摄像和摄影活动,请在秘书处大楼二层媒体联络办公室(S-250室)登记。来访摄像记者:请提前以电子邮件发送拍摄时间表,以确保能进入所有拍摄地点。电子邮件请寄malu@un.org,股长Gary Fowlie先生。

  3.文字记者:申请采访和收集有关秘书长、安全理事会或任何其他联合国活动的资料,请在秘书处大厦三层秘书长发言人办公室(S-378室)登记。

  4.所有记者:请参阅www.un.org/chinese/media/accreditation“联合国总部媒体出入准则”了解所有记者出入联合国总部的政策。

  联合国总部由三部分建筑组成:大会堂(访客入口在此)、秘书处(高楼)和会议大厦(连接秘书处和大会堂的扁平建筑,安全理事会在此)。会议大厦二层和代表餐厅主要用于会员国代表团的活动。这些区域有特别安全和安保限制,任何摄像和摄影活动均须联络股批准。

  媒体服务地点

  秘书处大厦二楼

  • 媒体办证和联络股:S-250室(负责办证和分配采访地点,以及视觉媒体报道的陪同)
  • 简报室:S-226室

  (午间简报、新闻发布会、对记者和代表团的简报)

  秘书处大厦三楼

  • 秘书长发言人办公室(负责发布秘书长声明,宣布秘书长活动及联合国其他活动,安排新闻发布会时间,安排约见联合国高级官员)
  • 新闻媒体资源中心(负责散发新闻稿、新闻资料袋、联合国近期文件、联合国系统各机构及代表团的新闻稿)
  • 电话、电视显示器、工作场地及复印机。
  • 驻联合国新闻记者协会(UNCA)休息室(用于会议、活动和提供茶点)

  对摄影记者开放的区域(联络股派人陪同)

  • 在S-226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不允许用闪光灯)
  • 安理厅举行的安全理事会会议(不允许用闪光灯)
  • 二楼定点采访区

  对所有视觉媒体开放的区域(联络股派人陪同)

  • 公共区域
  • 公开会议(会议期间不允许用闪光灯)
  • 特别活动
  • 现场采访
  • 联合国办公室(须预约)
  • 秘书长约见(秘书长通过发言人办公室予以许可)

  对视觉媒体报道不开放的区域(经特别安排除外)

  • 代表休息厅
  • 代表餐厅、联合国各餐厅及咖啡厅
  • 印尼厅(须联络股和相关联合国会员国高级官员批准)

  对所有媒体不开放的区域(经特别安排除外)

  • 非公开会议
  • 大会会场
  • 安全理事会会场
  • 正在开会的会场
  200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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